简介:随着物业管理行业在我国的兴起、发展,如何约定物业管理当事人双方的权、责、利关系成为物业管理过程中的焦点问题。1998年1月6日,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转发了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制订的《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示范文本》。《示范文本》的出台对保障物业管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规范物业管理经营行为起到了非常积极的作用。但随着物业管理行业的蓬勃发展,在实践过程中,也逐渐暴露出许多由于《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的缺陷、模糊或约定条款缺乏充分法律支持所引发的纠纷和冲突。进一步完善和规范《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及相关法规政策对于全行业的健康发展应该成为一个迫切的需求。在此发表一点个人见解,以图商榷。
简介:物业管理合同纠纷长期困扰着我国物业管理业的健康发展,笔者特就日常工作中碰到的问题作以下探讨。一、警惕合同签订的不规范目前,在物业管理市场竞争中,有不少物业管理公司存在合同签订不规范的问题。这种不规范通常表现在两个方面:一种是少服务多收费,另一种是多服务少收费。出现这种不规范的物业管理合同,其根本原因是合同双方缺乏真诚合作的基础,不能遵守市场主体一律平等互利的市场经济法则,故也无法达到对合同诚实守信。笔者以为,作为合同的甲方,千万不要因为朝南坐就可以随心所欲地提出不合理要求;作为合同的乙方,也不能自觉气短而不顾实际情况,做出不符现实与能力的承诺。在合同问题上,缔约双方都要注意自检自律、自我保护,双赢才是真金。
简介: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制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为规范我市物业服务合同,促进物业管理行业健康有序地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为了使正式出台的《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更加科学、公平、合理和完善,3月16日,重庆市物业管理协会邀请了部份物管企业老总,业委会代表、区县房管局物业科负责人及法律界人士约30人,召开了《物业服务合同》征求意见座谈会。本次座谈会由协会副会长景志山主持。大家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物业服务合同》提出了许多好的建议和修改意见,努力推动我市物业管理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简介:摘要: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物业服务行业作为支撑城市生活的重要基础,其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问题日益凸显。本文通过对物业服务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探讨了问题产生的原因,并提出了针对性的解决对策。文章旨在规范物业服务行为,提高物业服务质量,为构建和谐社区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