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生态补偿是以保护和可持续利用生态系统服务为目的,以经济手段为主调节相关者利益关系的制度安排。生态补偿条例则是国家强制性要求对生态资源、环境开发、利用进行补偿、维护生态平衡的法规。我国生态补偿始于20世纪70年代,四川省成都市青城山风景区以门票收入的30%作为护林费用于生态保护,开启了我国生态补偿的先河。自20世纪90年代起,国家环保总局开始推动生态补偿机制方面的研究和实践探索,先后在河北、辽宁等11个省的685个县(单位)和24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开展了征收生态环境补偿费的试点。1999年启动的退耕还林及后来实施的退牧还草工程的粮食补助,标志着我国生态补偿机制的正式启动。
简介:随着经济的发展,资源的约束越来越突出,在这种情况下,为了保证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我国经济结构面临转型,即从过去那种"高投入、高能耗、高污染、低产出"的模式向"低投入、低能耗、低污染、高产出"转变。中部地区作为国家重要的能源产出地区,资源消耗和环境污染问题在全国来说显得更加突出,在这种情况下,国家在中部的改革试验区提出"两型"社会建设目标,是一种具有全局意义的战略考虑,也是我国实施生态现代化的路径选择之一。本文构建了生态现代化发展的评价指标体系,并以中部六省2008年统计数据进行了实证分析,结果显示湖南生态现代化水平有快速提高的趋势,也说明湖南"两型"社会建设初有成效。而其中,社会生态现代化较低表明,湖南仍需加大民生建设,让民众切实分享现代化的益处。最后本文在对实证结果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湖南省生态现代化发展的建议与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