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根据新时期党的纪律建设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在实践中逐步探索不断深化形成的重要创新成果,是全面从严治党理论体系的重要内容,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有效举措,是推进党内监督的具体抓手。“四种形态”的提出,为新形势下深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神圣职责,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本文结合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实际,通过对“四种形态”的内涵、目前运用过程中的存在问题和困难的分析,提出了四个方面的对策建议,旨在为企业纪委在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下科学把握和运用执纪“四种形态”,履行好执纪监督问责提供些许参考。
简介:摘要:“四种形态”是关于党在纪律建设方面的重大理论创新,在实践上推动了纪律审查工作的重大转型,为实现“标本兼治”起到了重要作用。本文从分析“四种形态”的内容入手,重点分析了各个形态相互间的逻辑关系。
简介:摘要党的十九大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出发,提出了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为新时代党的建设提供了一个立体“坐标系”和精准“定位仪”,这就要求我们要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运用好“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要深化政治巡视,发挥巡视利剑作用,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努力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要推进党内监督同企业内控体系贯通起来,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的监督合力。加快突破企业改革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快建立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灵活高效的市场化经营机制,实现干部能上能下、职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调动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积极性。
简介:摘要在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上通过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明确,党内监督必须把纪律挺在前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就是让咬耳朵、扯袖子、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大多数;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是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是极少数。“四种形态”既是对我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实践的深刻总结,也是为纪检监察把握工作重点和履行监督责任指明了方向。本文围绕监督执纪中把握运用“四种形态”的具体实践问题和思路展开了探讨,旨在推动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不断取得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