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从我国发票监管法律制度设计看,无论是手工发票、网络发票,还是电子发票的规定,都体现了政府"全能型"的监管职能,是典型的政府识别型发票制度。发票政府识别的本质在于税控目的下的发票形式真实性识别,这导致了复杂多样的造假与偷漏税手段、放大了监管成本。对政府来说,设计一个有效的发票制度,关键不在于通过"控票"参与经济交易本身,而在于如何设计一个发票监控机制克服交易信息的残缺问题,以同时满足不同使用者的均衡化利益需要。因此,发票监管法律制度设计的合理性在于:摒弃发票形式真实性监管的行政化理念,回归交易自治型发票制度来重新设计发票的税控功能。
简介:迄今为止,我国对法律制度废止时的制度善后并没有确定一套科学合理的制度流程。废止一项法律制度犹如从制度灌木丛中连根拔除其中的一株灌木,涉及的基本问题有三个:为什么要拔除,这可称为制度供给;如何干净彻底地拔除,这可称为制度实施;是否需要以及如何填补拔除后出现的空白,这可称为制度创新。制度供给的理性建构主要包括确定制度供给的主体、说明制度废止的理由、阐明制度废止的法律依据、明确制度废止的形式等;制度实施包括正向度的制度配套和反向度的制度清理两个部分;法律制度废止后并不必然引发制度创新,如果需要创新,则创新后的制度必须具有合理性、合法性和有效性。
简介:境外游客特指“来我国大陆旅游的外国人、华侨和港澳台居民。”造成境外游客人身损害的原因有旅游服务机构的过错、游客自身的过错、第三方过错和不可抗力多种方面。境外游客人身损害赔偿具有不同于一般游客的特点:赔偿权利人特殊、致害成因复杂、责任涉及多主体、标准较难确定和时效要求高。当前解决境外游客人身损害赔偿争议主要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为法律依据,其赔偿标准的确定应该考虑多方面的因素:其在中国大陆停留期间、归国期间和经济发展水平。为妥善解决境外游客人身损害赔偿争议,有必要采取一些专门的法律措施:加快旅游立法、调解为主诉讼为辅、规范管理和强化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