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在全球经济一体化发展及中国深化市场改革的大趋势下,随着业务规模和发展的需要,绝大多数的集团公司会选择资金集中管理的方式来进行资本运作。由于现代企业集团有规模大、组织架构层级多、管理链条长等特点,因此如何能够最大限度提高企业集团资金的整体使用效益,使资金得到最高回报和创造最大价值,是企业集团资金管理所面临的严峻考验。而“资金池”模式是资金管理方式演变过程中的又一进步,本文W公司的“资金池”管理是通过账户管理的方式,以资金集中管理为主线,将集团各地子公司或分公司的资金进行实时监控、统一调度和集中运作,改变原有资金分散在各分支机构的现状,在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发挥规模效益。
简介:充分而适当的诉讼激励能够有效解决公司派生诉讼提起动力不足的问题。对原告的诉讼激励体现为对原告本人的激励和对原告律师的激励。当原告是善意时,可以要求公司对其诉讼费用进行补偿;在原告为公司取得实质性利益时,公司可以根据一定比例给予原告回报;在特定情形下允许股东直接受偿;将派生诉讼定性为非财产案件,法院只收取少量的诉讼费用:这些均为对原告股东的激励。有条件付费规则和或然性报酬规则是对诉讼有巨大操控能力的律师的激励机制。这些都反映了实务界和理论界对提高股东提起派生诉讼积极性的有益探索。其中最具有效果也最有争议的是或然性报酬规则,其引发的滥诉和无价值和解问题具有深入探讨的必要性。对这些规则的利弊进行比较分析后,取其精华兼收并蓄,对我国派生诉讼制度的构建将产生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