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随着科学的发展和分工的细化,在处罚精神病人的刑事案件中的司法鉴定已经成为了刑事责任能力的认定主体,然而,这种专业知识造就的地位不仅为公众的理解造成了误区,而且也使得法官的裁判出现了误区与纠结,从而导致二者在“病否”与“罪否”方面权限的冲突。本论文从理论和实践中所面对的实际问题为出发点,对精神障碍者的刑事责任能力进行简要分析,并从中总结一些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应注重的问题。从思辨总结的角度出发,总结保障精神障碍者权利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有什么样的重要意义。
简介:摘要:随着科学的发展和分工的细化,在处罚精神病人的刑事案件中的司法鉴定已经成为了刑事责任能力的认定主体,然而,这种专业知识造就的地位不仅为公众的理解造成了误区,而且也使得法官的裁判出现了误区与纠结,从而导致二者在“病否”与“罪否”方面权限的冲突。本论文从理论和实践中所面对的实际问题为出发点,对精神障碍者的刑事责任能力进行简要分析,并从中总结一些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应注重的问题。从思辨总结的角度出发,总结保障精神障碍者权利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有什么样的重要意义。
简介:摘要:随着科学的发展和分工的细化,在处罚精神病人的刑事案件中的司法鉴定已经成为了刑事责任能力的认定主体,然而,这种专业知识造就的地位不仅为公众的理解造成了误区,而且也使得法官的裁判出现了误区与纠结,从而导致二者在“病否”与“罪否”方面权限的冲突。本论文从理论和实践中所面对的实际问题为出发点,对精神障碍者的刑事责任能力进行简要分析,并从中总结一些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应注重的问题。从思辨总结的角度出发,总结保障精神障碍者权利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有什么样的重要意义。
简介:<正>2001年12月7日晚,被告人哈逖姆·马斯洛依(HatimMaslouhi)潜入其前女友萨尔茨(Salz)家中,袭击并试图谋杀其男友被害人斯旺革卡尔帕(Swangkalpa),造成被害人身受重伤,直到萨尔茨冲天鸣枪后方才逃离。经相关专家鉴定,被告人在作案的整个过程中其认识能力与控制能力都与常人无异。经过对被告人行为的分析后,法院认为,被告人所实施的行为符合刑法典第212条意义上的未遂的故意杀人,具有违法性。但考虑到其之前患有精神幻觉症影响了被告人自身的行为,波恩法院对其进行了减轻刑罚的判决,判决其自由刑4年并送入精神病院进行治疗。在本判决中,波恩法院将被告人患有精神病是精神障碍者这一情况纳入考虑范围之内,成为减轻判决的根据。本文将以精神障碍者的刑事责任能力为切入点,简评波恩法院的本份判决。
简介:数据化为基础的信息网络社会具备显著的间接性特征。我国《刑法修正案(九)》增设了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网络服务提供者“经监管部门责令改正而拒不改正”属于构成要件要素,以行政裁量取代了对网络服务提供者主观责任的规范判断,突破了消极责任原则的约束,为网络服务提供者创设了间接刑事责任。应当坚持刑法中的消极责任原则,将本罪修正为“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责令改正而拒不改正”属于量刑情节。在预防性司法的理论进路下,应在社会风险管理的整体意义上理解犯罪风险预防,以《网络安全法》第74条为基础,以网络服务提供者为规制对象,构建层次分明的法律责任体系。具体来说,在能够认定网络服务提供者具有间接故意或过失时,适用“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不能明确认定其主观责任时,充分发挥刑法规范的积极调控功能。
简介:三、相对刑事责任年龄人的刑事责任范围(一)新刑法规定中的问题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二、刑事责任年龄的认定(1)书证(2)被告人供述及证人证言(3)鉴定结论(4)未查清的分情况处理三、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人的刑事责任范围(1)新刑法规定中的问题(2)解决途径四、关于我国新刑法相关规定存在的问题及可行性的建议(一)该款规定的罪名与相关罪名的包容问题(1)强奸罪是否包括奸淫幼女罪(2)抢劫罪与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罪(3)贩卖毒品罪与走私、运输、制造毒品罪(二)非该款法定罪名的犯罪的加重情节包含上述法定犯罪行为的处理(1)强奸罪与拐卖妇女儿童罪(2)故意杀人罪与绑架罪(三)解决途径,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八种犯罪
简介:当前对刑事责任的研究在目前基本呈现惨淡的境况,传统的刑事责任理论面临着转变和突破的命运。在传统刑事责任静态的结果性特征下,其陷入与罪、刑关系之技术性调整的形式主义研究牢笼之中,根本无从体现刑事责任作为基础理论的功能和意义,也无法体现责任的成立过程,使得传统结果性刑事责任的出现无法得以规范的说明,同时静态性结果也无法包含责任的应有内容和责任的应有层次,从而责任的规范评价意义也就无从得到说明。由此静态的结果性责任必须转向动态的过程性上来,这种转变是通过将犯罪构成等同于责任构成的普适性命题完成的,从而责任以消散的方式存在于整个惩罚的过程,过程即是责任的存在。由此消解了传统刑事责任的概念,而只注重体现其成立的过程。通过这种转变,责任实现了作为基础理论地位的功能并获得自身的真正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