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在中国泛家族主义影响下,李锦记集团形成了独具中国特色的家族企业治理模式,既实现了经典公司治理理论的两权分离,也没有将控制权完全让渡给职业经理人,但有效避免了股权分散、内部人控制、代理成本较高和难以规避外部风险等现代公司的治理弊病。这种成功得益于李锦记将儒家伦理与现代市场经济的组织理性结合起来,以家族主义信任和家族价值观作为非正式制度,加强家族企业的文化凝聚力;同时以经济理性和契约精神等西方先进经营理念进行正式制度建构,减少儒家伦理的亲缘主义对企业经营的不当干预。在"思利及人"的儒家价值观驱动下,李锦记发展出一种去中心性的"自动波"领导模式,是本土企业探索"无为而治"的一种积极尝试。李锦记的经营经验表明,泛家族主义与"思利及人"的儒家伦理在节制资本的逐利本性与侵害行为,增加企业社会责任和社会福利等方面具有积极意义。现代公司治理与经营并非只有美国模式可以依循,融通中国家族主义与西方经理主义,寻找儒家伦理节制资本缺陷的制度途径,则可能发展出一条具有中国本土特色和民族智慧的家族企业治理模式。
简介:被誉为“东方经验”的我国诉讼调解制度,在新中国成立之后对于及时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然而诉讼调解制度在我国立法层面上规定得过于宽泛,许多规定还仅仅停留在经验性运作层面,远未形成具体和正当化的操作范式。在此情形下,诉讼调解在人民法院审判工作中的正面的积极作用与负面的消极作用亦相伴而生,并发生博弈,以至于一些案件的负面的消极作用还有可能凸显出来,从而引发新的纠纷和矛盾。为控制和消解诉讼调解在审判实践中产生的负面效应,以充分发挥其正面的积极作用,有必要对诉讼调解的整个运行过程做出明确和具体的规制,从而使诉讼调解不再只是一种“经验”,而更应当是一种“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