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审判人员对被告人的原供和翻供都要进行认真的审查, 二、对被告人翻供的审查判断 翻供的审查判断是指对被告人的翻供进行比较、分析、综合, 2.审查是先有被告人供述还是先有证据材料
简介: (五)供述内容判断法 这是一种选择被告人供述本身的角度来判断被告人翻供及其原供真假的方法,被告人翻供的真假性可按如下顺序进行判断,这种方法在翻供及原供的真假判断上较直接证据印证法或间接证据印证法更具准确性和实用性
简介:在我国刑事司法实践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翻供较为普遍.翻供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行辩护或者自我归罪的表现,同时又能生成新证据,因而具有法律意义.翻供虽然具有降低诉讼效率的负面效应,但翻供者的人权应当得到充分保障.在我国,翻供的产生具有深层的制度原因,因此解决翻供问题必须通过制度的改革与完善,即赋予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沉默权、转换侦查思维方式、扩大辩护律师的诉讼参与、防止刑讯逼供等等,从而确保在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人权的基础上切实减少翻供发生.
简介:“翻供”虽然充满了贬义,但也是犯罪嫌疑人为数不多的“武器”,贪官翻供案例不断出现,对于司法机关而言,无疑也对其办案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双方在博弈中,使得中国的司法文明日臻完善。
简介:一审虽因犯罪分子翻供而未认定其自首, 犯罪分子虽有自首情节,应当认定为自首
简介:陈世礼又安排沈路给了陈燕20万元,在陈世礼收受B公司董事长曹康所送价值100万元一套门面房问题上,杨大光对陈世礼的帮助感激不尽
简介:所谓翻供,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推翻或改变犯罪供述的行为。它的最大特征是先供后翻,前后矛盾,自我否定,避重就轻。长期以来,有些同志对翻供问题认识不足,缺乏必要的理论探讨和实际操作研究,致使翻供问题长期困扰着司法机关的执法活动,影响了司法机关在揭露、
简介:公诉人面对被告人的翻供,公诉人应及时审查核实可能翻供事实的证据是否充足,对于被告人在此阶段的翻供
简介:我国刑事诉讼法将被告人的口供(供述和辩解)规定为刑事诉讼的七种证据之一;但口供的特点又导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翻供在我国刑事审判实践中比较常见。这在一定程度上增强了司法实践中对口供及案件证据运用和认定的难度。规范口供运用和认定的法律标准、刑事证据规则和刑事案件的证明标准的相关理论,才能正确地审查判断与认定口供。
简介:面对被告人翻供,我国法律及司法解释主要是从讯问的主体、方式、制作程序、有无刑讯逼供等方面,对被告人的口供进行程序审查。然而,被告人翻供的情形和理由复杂多样,现有规范要么属于立法空白,要么属于指导性或宣示性规范,既缺少明确的操作指引规则,又缺少违反这些规则的法律后果。为此,有必要从讯问主体和方式、讯问笔录制作程序、司法机关有无非法取证行为、如何对待重复性供述及事后救济程序等方面,进一步补充完善。
简介: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公诉人在法庭上宣读起诉书后,被告人有权就起诉书的内容进行供述和辩解。本文从国外当庭翻供现象不突出,归因于其采用了无罪推定原则,而我国当庭翻供多,是因为我国没有采用无罪推定原则,没有赋予被告人沉默权。从而建议立法上应赋予被告以沉默权从根本上制服被告人当庭翻供。
简介:证据存在软肋是实践中翻供的主要原因之一,以强奸案件为例,此类案件因事发私密,被告人一旦翻供,在没有旁证的情况下,一般不能对其定罪量刑。但只要证据严密、锁链完整,被告人大多会认罪服法,以坦白换取量刑减让。
简介:翻供屡见不鲜,职务犯罪侦查中也存在着翻供,正确认识翻供,遏制翻供是职务犯罪侦查讯问的重要内容。翻供、供述都是由犯罪嫌疑人的心理活动引起的,它的产生有一定的规律,本文总结了翻供的原因,并以此提出遏制翻供的对策。
简介:翻供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行辩护或者自我归罪的表现,其本身并无重大法律意义。然而由于受贿犯罪证据的特殊性,受贿案件翻供、翻证行为已经成为打击腐败的瓶颈。本文拟深入分析受贿案件翻供的类型、翻供的原因,通过在证据的证明标准、证明责任分配上建立新的规则、制度,在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即将施行的背景下,探讨受贿案件嫌疑人翻供问题。
简介:摘要被告人当庭翻供在司法实践中屡见不鲜,这不仅严重影响了公诉人对犯罪的有效指控,也将导致诉讼效率的下降,甚至使案件成为“疑案”当庭翻供是指被告人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否认审判前向侦查人员、检察人员所作的有罪陈述,提出无罪或罪轻辩解。实质是不认罪,被告人翻供绝非空穴来风。
简介:我国刑事诉讼法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口供(供述和辩解)规定为刑事诉讼的七种证据之一;但口供的特点又导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翻供在我国刑事审判实践中比较常见。这在一定程度上增强了司法实践中对口供及案件证据运用和认定的难度。理性分析翻供理由及认定与否理由,掌握被告人翻供案件证据认定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难点,才能有针对性地完善我国口供证据的保障制度,减少或预防翻供现象。
简介:摘要由于受贿犯罪证据的特殊性,受贿案件翻供行为已经成为打击腐败的瓶颈。受贿案件犯罪嫌疑人常以逼供、诱供、记忆有误等理由翻供,在审查起诉环节要注意犯罪嫌疑人的辩解,并认真做好出庭预案。
简介:犯罪嫌疑人被抓获后,至法院判决前,一般需要4至5个月时间,有的长达8至12个月,在此期间,存在大量不确定因素,如串供、同监教唆、亲友劝说、律师引诱、畏罪等等,为逃避法律制裁,犯罪嫌疑人往往会产生很大的心理变化,发生翻供、对抗司法机关的现象。翻供是指犯罪嫌疑人在交待犯罪事实后,因某种原因而推翻原来供述的行
简介:面对犯罪嫌疑人翻供,侦查人员在思想观念上,要充分认识到翻供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积极行使辩护权的一种方式,既不能简单地认为翻供毫无根据,又不能片面强调翻供的可信性,而是要在这二者之间寻求平衡,以积极理性的心态来认识和看待翻供。在此基础上,侦查人员还要从厘清翻供机理、辨别翻供真伪,强化证据意识、客观全面收集证据,提高讯问水平、规范取证行为,根据案件性质、围绕细节讯问,加强工作衔接,防止串供、翻供等方面,结合案件客观证据材料,运用多种方法,预防和应对犯罪嫌疑人翻供。
简介:
谈被告人翻供的成因及审查判断
浅议翻供
翻供之辨析与翻供者人权保障
那些翻供的贪官们
自首犯的翻供及其处理
“翻供贪官”难卸死缓罪责
研究翻供问题的意义和作用
被告人翻供的原因及对策
被告人翻供口供审查认定的理论探讨——对被告人翻供案件证据的认定
论我国被告人翻供的程序审查
制服被告人当庭翻供的立法思考
强奸案件证据软肋引发之翻供及对策
职务犯罪侦查中翻供的原因和对策研究
对受贿案件当事人翻供问题的探讨
公诉人如何应对被告人的当庭翻供
对被告人翻供案件证据认定的调查与思考
浅谈受贿罪被告人翻供原因分析与对策初探
犯罪嫌疑人翻供的心理变化及对策刍议
预防和应对犯罪嫌疑人翻供之侦查策略探析
对犯罪嫌疑人逃避罪责翻供应采取的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