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丰富多彩的人类社会生活不外乎社会公共生活、职业生活和爱情婚姻家庭生活三大领域。道德是实践理性,一定社会的道德总是通过人类三大生活领域的实践活动反映出来的。作为一般社会道德特殊类型的职业道德,是道德建设的切入点和关键环节。它在调节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关系方面有着特殊的功能,对促进劳动者综合素质的提高和人生价值的实现具有特别的意义。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且逐渐融入世界经济体系,加强社会主义职业道德建设,在全体公民中“大力倡导以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为主要内容的职业道德,鼓励人们在工作中做一个好建设者”,已成为全社会的共同愿望和重大任务。
简介:【摘要】毋庸置疑的,这种法律职业伦理为所有从事法律职业的人们提供了相同的行为规范和评价标准,也增强了法律职业者的凝聚力,并对从事法律职业的人们提供了一个有力的监督坏境。建立起共同的法律职业伦理是法律职业进一步发展的必要条件。对于法律职业伦理与大众伦理的冲突,社会多一点包容,在保障法律公正性的同时,尽量使其与大众伦理相协调,才能使法律职业更好的发展,才能更好的为社会提供服务,才能更好的维持社会的正义。【关键词】职业伦理内部准则相互协调一、绪论(一)问题的提出近几年来,有关法律职业伦理的讨论越来越受到学者们的重视,法律职业伦理的教育和建设也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当法律职业愈来愈成为一个社会重要的组成部分,法律职业伦理无疑也会愈来愈受到人们的关注。二、法律职业伦理的相关概念法国学者爱弥尔·涂尔干对职业伦理作过精辟的论述:“任何职业活动都必须得有自己的内部准则”,这就是职业伦理。我国学者认为,法律职业伦理,“是指法律职业人员在其职务活动中所应遵循的行为规范总和,它是社会道德在法律职业领域中的具体体现。”[1]在我国,法律职业人员包括从事法学教育和研究的人员、法官、律师和检察官等,因此,法律职业伦理更多的体现在法官、律师以及检察官的身上。由于法官、检察官、律师的职业特点有明显差异,因此会产生各自的独特的职业规范要求,尽管上述三者立场、职责各异,但由于他们都是为实现法的目的而参与司法过程的法律职业者……
简介:法律职业共同体作为虚拟概念的'想象共同体',其成员具备相近的职业身份、职业技能、职业目标,更重要的是相似的职业精神和职业信仰。法律职业伦理是法律职业共同体在意识形态上的体现,致力于构建可被遵循的道德规范和道德原则,依靠其对共同体内部强大的凝聚力来维系'共同'的关系。法律职业伦理是法律职业共同体良好社会地位的有效保证,也是构筑司法公信力的必然要求。相反的,法律职业伦理的缺失则会直接引起共同体的失信危机,法律权威可能受到质疑,稳定的社会秩序就此被打破。法律职业共同体所有成员在遵循崇尚正义、信仰法律、保持独立等共同职业伦理外,基于具体角色和分工的不同,其各自应遵循的伦理规范在共识的基础上存在着差异。
简介:基于伦理与道德、规则与原则问题的分殊,本文探讨了传媒操守中的职业道德与职业伦理的价值取向问题。文章认为在当下传媒业深刻影响社会的时代,许多传媒问题充满了伦理争议。一部成熟的职业道德与职业伦理规范,既要包括执业者实现自我的工作观,又要包括服务社会的伦理观。既要求执业者完成本职工作,做到具有一般道德标准的合格员工,又要求执业者排除外在干扰,做到具有社会责任感的合格公民。媒体执业人通过伦理学视角反思传媒操守的讨论,至少可达成如下共识:伦理思考是一种极好的职业道德思维训练和职业伦理自我评判,它对媒体执业人人格的完善、行业职业伦理以及社会公德的养成和完善都是至关重要的。
简介:〔摘要〕:不可否认,刑事辩护律师有力推动了中国法治进程,为法治建设做出了极大的贡献,然而伴随着律师行业向市场化、产业化逐步推进,刑事辩护律师行业出现了许多不正常的现象,如借助网络平台炒作当事人,恶意操纵舆论干涉案件,营造受害者形象诋毁办案机关形象。本文从分析部分刑事辩护律师非正常辩护策略入手,谈刑事辩护律师应当遵守何种职业规范与职业素养。
简介:摘要:对于我国全面建设法治化国家的战略目标来说,首要工作即增加具备法律职业伦理素养的高素质法治人才储备,但由于我国各高校法律专业对于法律职业伦理教育的起步时间较晚,导致目前我国高校法律职业伦理的实践教学中仍旧存在着许多问题与不足之处,如高校领导缺乏重视、师资力量薄弱、教材落后等等,因此,对于高校法律职业伦理实践教学的研究,成为了当今我国各高校乃至整个教育界急需解决的重点问题。本文首先简要分析了当前我国高校法律职业伦理实践教学的现状,列举了高校法律职业伦理实践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若干高校法律职业伦理实践教学的实施措施。希望本文能够为相关高校及教育工作者提供借鉴参考价值。
简介:摘要:法律职业伦理既是一种职业规范,又是一种伦理规范,兼有其法律价值的特殊性。法律人的核心是法律,是维护法律的决心与态度,从事法律职业要求佛不仅仅是法律能力的突出性,另外是对于法律的坚强信念与行为本身的特殊规范性,伦理本身的非规范性是相对于法律的规范性而言的,法律的规范性需要伦理本身的非规范性进行调整,具有意志思想上表述的主观价值,职业的行为伦理结合法律职业必然对法律人自身的提升创造条件,也是法律职业伦理不断发展的起点,也是一切法律职业伦理规范的源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