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 2019 年成都市武侯区法院对刘猛骚扰女社工案进行宣判,本案是第一例明确以 “ 性骚扰 ” 为案由的判决,也是 2018 年初以来,公开举报性骚扰案中的第一例胜诉案件。但从该案的判决结果看,中国职场性骚扰相关法律法规有很大的完善空间,特别是雇主责任制度缺失,使职场性骚扰被害人难以获得有效的法律救济。 《民法典》虽然包含了要求雇主承担责任的意图,但过于笼统,有待细化。 反观美国,反职场性骚扰的核心就在于雇主责任。本文将从 “ 性骚扰第一案 ” 的基本事实及判决结果分析中国职场性骚扰相关法律制度;然后从性骚扰定义与类型、雇主责任方面介绍美国工作场所性骚扰相关法律制度;最后论述美国雇主责任制度面临的困境和中国未来的立法趋势。
简介:长期隐居在角落的性骚扰如今也成了媒体上较多谈论的话题,对于校园性骚扰事件的曝光更让人触目惊心。作为中学生,我们大多数人并未注意过身边这些灰色事件,但它们的确离我们不远。性骚扰不总是故意的,它取决于被骚扰者是否乐于接受,一般以下行为都属于性骚扰:言语上带有性色彩和性暗示,未经同意打猥亵电话,发下流的信件、手机短信和电子邮件等,反复发不受欢迎的邀请,开侮辱性的玩笑,在公共场所给人起带有性意味不受欢迎的绰号,如大屁股MM。最明显的是侵犯他人的身体,这些都是性骚扰行为。青少年在生活中遇到这类事件应严厉制止,加强自我保护意识,切不可由于胆小怕事,而使其滋长。
简介:<正>目次前言一、性骚扰的法律界定二、两大法系防治性骚扰的立法和实践三、我国的性骚扰现状研究四、我国防治性骚扰的法律对策结束语前言异性相吸本是一件自然的事,但是,如果违背他人的意志,对其做出与性有关的言语、要求或举动,并造成他人的损害,就构成了性骚扰。2001年6月,西安市一位30岁的国有企业女职员童女士向法院起诉,指控她上司对她进行性骚扰,法院以证据不足判决童女士败诉。这是我国首例进入司法程序的性骚扰案。一审法院副院长坦言:性骚扰在我国是一个法律空白。此后,不断有涉及性骚扰的事件被曝光,如《北京一女博士被导师性骚扰,为维护名誉反丢学位》、《面试要牵手搭肩跳慢四,应职女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