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黄山市近年旅游业得到超前发展,产业形象日趋明显,旅游业收入大幅度增长。然而与其密切相关的旅游业营业税并未随之同步增长,反而呈下降态势,税收流失现象较为严重。从黄山市地税局组织开展旅游企业营业税税负调查情况看,旅行社行业营业税税负严重偏低,3年平均税负仅达0.5%。而且逐年呈下降趋势。营业税税负由1998年0.629%,下降到2000年0.485%,同时各旅行社之间税负高低悬殊很大,且不均衡,最高的为2.92%,最低的为0.1%,造成同一地区旅行社行业的不平等竞争。旅行社营业税税负偏低的原因,除了因市场竞争激烈导致成本增大等客观因素外,更多地反映在企业纳税意识差及税收政策、票据管理及行业管理等方面问题上。主要表现为:
简介:<正>营业税计税依据是计算营业税应纳税款的依据,是营业税征税对象的量的表现。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五条规定,营业税的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营业税实施细则第十五条规定,价外费用包括向对方收取的手续费、基金、集资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以上规定可以看出,营业税的计税依据是提供应税劳务的营业额、转让无形资产的转让额或者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一切收入都要征税,这是基本原则。但是营业税应税行为中也有一些特定的经营项目,如交通运输的联运业务、服务业的旅游业务、建筑业的包工不包料工程等等,它们的营业额,要按
简介:我国增值税、营业税两税并存的弊端,社会已有共识。本文认为。随着我国经济市场化、国际化程度的日益提高,社会分工进一步细化,货物和劳务的界限日益模糊,货物和劳务贸易的国际竞争也更加激烈。在这种背景下,增值税、营业税两税并存的弊端更加突出,无论从国内市场的税制公平角度,还是从国际市场的税收竞争角度,研究改革营业税,将之纳入增值税征收范围,已是当务之急。本文主要对不同的营业税征收项目在纳入增值税征收范围后的征税方式和税率设计进行了初步思考,并对增值税、营业税两税合并后如何与征管水平相适应。如何协调对国、地税系统管理职能和中央与地方的收入分配的影响两个相关问题提出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