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最近在一些业内论坛中,经常可以见到有朋友询问:“如何把游戏与虚拟社区结合起来做成“游戏大厅”?而笔者也了解到,业内的许多中大型游戏公司都想制作一款大型的“游戏大厅”类游戏,这种游戏可以直接叫作“游戏大厅”,也可以称其为高级“虚拟社区”。对此。笔者有自己的想法:目前,国内游戏行业更注重的是用各种方法挖掘游戏作品亮点的深度,或者借鉴国外优秀作品并临摹。很少有人思考游戏亮点的广度问题。在欧美。游戏机与电脑是独立存在的两个个体,但在中国却更倾向于“集成”。对国人来说,同一事物,具备的功能越多越好。判断一款游戏好坏与否的关键,并不完全取决于单一的游戏乐趣,还要看其是否拥有足够多的游戏互动元素或游戏体验方法。这种游戏制作方式就是“广度融合”。
简介: 摘要:网络游戏虚拟财产的相关法律法规较少,除了《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七条之外没有较为主要的法律法规对其有相关表述,而且此条并未对虚拟财产进行明确界定与说明。因此存在着对于虚拟财产属性认定的歧义,更无法有效的对其进行保护。如果希望能够使虚拟财产进入法律的保护,那么势必需要对其进行明确的分类与认定,明确其范围以及其保护措施,明析其属性、游戏厂商义务、财产价值认定、举证责任等问题。
简介:内容摘要:网络的发展对人社交领域的扩展和改变是空前的。随着网络的发展,虚拟社交越来越普遍,而网络游戏作为典型的虚拟空间,越来越受到虚拟社交者的青睐。当虚拟社交和游戏开始以时代的方式普及,人们越来越关注虚拟社交的产生的问题。游戏中的虚拟社交作为一大主要方式对人们的生活产生巨大冲击。在此背景下,本文通过探究网络游戏中虚拟社交环境及使用者在网络游戏中的社交行为,探讨在网络游戏中的虚拟社交相较于传统社交在传播过程中的新特征。
简介:摘要:在网络游戏中,虚拟财产作为一种虚拟物品或虚拟货币存在。虚拟物品可以是装备、道具、角色等,在游戏中具有特定的属性和价值,并可以用来提升玩家的游戏体验和能力。虚拟货币则可以用于购买虚拟物品、服务或参与游戏内交易。然而,随着网络游戏的普及,虚拟财产侵权问题逐渐浮出水面。一方面,有些玩家会通过非法手段获取他人的虚拟财产,如盗号、使用外挂等,对其他玩家的游戏体验和利益构成侵害。另一方面,一些游戏运营商也可能存在侵权行为,如未经授权出售虚拟财产、关闭游戏服务器导致玩家财产消失等。虚拟财产侵权问题涉及到知识产权、消费者权益、合同法和网络安全等多个法律领域,给相关当事人、游戏运营商和法律机构带来了诸多挑战。因此,深入研究虚拟财产侵权法律问题是至关重要的,有助于为相关利益方提供更有效的法律保护和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