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试行)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203次会议于1984年8月30日制定并通过了《民事诉讼收费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收费办法》).由于该《收费办法》对民事诉讼和经济诉讼的收费范围、种类、标准以及负担原则等一系列问题都作了较为详细的规定,故在其后两年多的诉讼实践中取得了比较好的实施效果,但我们也应当看到,它仍然存在着许多有待于进一步完善的地方。为此,笔者仅就以下几个方面略述管见。一、行政诉讼案件也应当收取诉讼费用我国民事诉讼法(试行)第3条第2款规定:"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审理的行政案件,适用本法规定。"但此类案件是否象民事案件和经济纠纷案件那样也需收取诉讼费用?法
简介:日前,媒体报道了:“在黑龙江海伦市人民法院,基层法庭在没有正式受案的情况下,自交诉讼费。凑人名。白按手印.伪造案卷凑数。造假最高时能超过千件”。该文中“诉讼费转嫁给农民”一节引起笔者关注。具体内容为:“做卷带来的直接危害。是加剧了农村法庭的高收费。毛书铭告诉记者.2002、2003年多做160件案子。每件诉讼费50元,一共额外增加了8000元的诉讼费上缴任务。这对于正常案件一年诉讼费才两万多元的法庭来说。是不小的负担。所以各法庭都通过提高办案收费,补齐“做卷”要上交的50元诉讼费。按照规定,正常的离婚案诉讼收费是50元。其他工本费用、实际支出费用加在一起也不应超过150元。但经记者在伦河镇,百祥乡、丰山乡走访调查,这些地区的离婚官司辖区法庭一次性实际收费都在500元以上,最高的能达到650元。海兴法庭一法官用“乱收费非常严重,触目惊心”来形容目前基层法庭的办案收费现状。而法院内一领导也向记者透露,去年海伦市法院一派出法庭被群众举报高收费问题.后经省纪委调查.查实了至少几十万元的高收费黑洞……“(2006年6月11日天津今晚报第4版)
简介:摘要:本文选取2015-2019年沪深两市A股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研究上市公司诉讼对审计费用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诉讼风险与审计收费之间存在正相关关系,即相比未涉诉企业而言,涉诉企业的审计费用更高,涉诉数量与金额均与审计费用呈现显著正相关性。进一步发现,相比社会责任评分较高的企业,诉讼风险与审计费用的正相关关系在企业社会责任评价较低的企业中作用更显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