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明代的会审是中央司法审判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明代法制史中具有鲜明特色的内容。对于重大疑难案件、特别重大案件和死刑案件均要上报中央司法机关,并由中央司法机关与其他机关共同审理,最终报请皇帝,由皇帝一人裁决。明代会审制度的概念分广义和狭义两种。广义的会审制度是以三司会审为基础发展形成的多种会审形式的总称,主要有:三司会审、圆审、朝审、大审和热审。狭义的明代会审制度就是指三司会审。其中三司会审是会审制度的基本形式,其他会审形式均是在三司会审的基础上发展形成的。可以说,三司会审是明代会审制度中的一个典型。
简介:[摘要]现行社会审计制度存在如下缺陷和不足我们应该从一下方面着手改变会计师事务所受雇于被审企业的现状;改变会计师事务所对被审企业业务涉足过深的现状;严格限定会计师事务所及审计师对同一企业审计的年限;进一步加强对社会审计业的监管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