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资产减值会计本质就是对资产价值的再次确认以使之符合实际情况。但是,由于我国资产减值会计的起步较晚,各方面还不完善,现实应用中出现了资产减值计量缺乏规范性、操作随意性较大、转回的相关规定有待优化、信息披露不规范和企业业绩考核标准不合理等问题,使得资产减值会计并没有完全发挥作用,甚至被某些企业利用进行造假。对此,完善企业资产减值会计需要政府与企业携手,从上到下、自内而外,在有关部门完善政策,增强资产减值的操作性使之更加合理的同时,企业也要严格要求自身,遵守规定,进行自我监督,承担企业责任,对有关信息进行及时披露,为信息使用者提供真实有效的信息。如此,我国的资产减值会计才能得到更进一步发展。
简介:一、资产减值准备会计存在的相关问题1、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基础难以确定。2006年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第二条规定:资产减值,是指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本准则中的资产,除了特别规定外,包括单项资产和资产组。资产组是指企业可以认定的最小资产组合,其产生的现金流人应当基本上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产生的现金流人。虽然新的会计准则提出了“资产组”的概念,即“现金产出单元”,并以资产组为主计量资产可收回金额,尤其是在计算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能够大大简化计量工作,并且在一定程度上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但从我国企业的实际管理水平来看,新准则对于资产组的规定要在企业中得到很好的施行有比较大的难度。
简介:2001年开始实施的《企业会计制度》(以下简称旧准则)要求上市公司计提八项资产减值准备,并允许减值准备的转回。虽然这个规定的初衷是为了更好地体现资产的定义和稳健性原则,然而无论理论界和实务界都认为这个规定在客观上为企业进行盈余管理提供了可乘之机。在这样的背景下,2006年财政部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以下简称《资产减值》),对资产减值的相关规定做了大量的修改:取消了长期资产减值准备的转回、提出了资产组概念、规范了可收回金额的确定程序等。从2007年开始,新准则已实施两年,那《资产减值》的经济后果如何呢?本文以2001--2008年上市公司的资产减值信息为样本,检验了《资产减值》的经济后果。首先,我们发现《资产减值》实施后,资产减值信息与经济因素的关系加强了。其坎,我们按照资产减值的经济原因将资产减值信息分解为正常的资产减值和超常的资产减值,我们发现在控制了经济因素和稳健性因素后,《资产减值》实施后的资产减值信息与盈余管理的关系比《资产减值》实施前降低。这说明了《资产减值》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上市公司利用资产减值进行盈余管理的空间,从而使资产减值信息更加具有价值相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