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西方两大法系在起诉理念上有很大差别。英美法系国家特别是美国,检察官的起诉裁量权很大,基本不受制约,现在虽有一些规则试图制约,实际上作用很小。检察官起诉裁量权大的原因在于,英美法系国家实行当事人主义的诉讼模式,当事人可以处分自己诉讼权利;另一个原因是政治体制。美国绝大多数州的检察官都是选举产生,只对选民负责,州检察官市检察官镇检察官各不隶属,不存在领导关系,只要选民没有意见就可以不起诉。大陆法系国家传统上奉行起诉法定主义,犯罪行为符合法定条件就必须起诉,检察官代表国家行使职权,没有处分起诉的权力。
简介: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赋予被害人在对检察机关作出的不起诉决定不服时直接向法院起诉的权利,我国在决定是否起诉问题上赋予检察机关自由裁量,我国在决定是否起诉问题上赋予检察机关自由裁量
简介:即对于检察机关做出的酌定不起诉决定,对于检察机关不起诉案件的司法审查程序的制度设计应当平衡以下两条原则摘要,而对于法定不起诉和酌定不起诉的案件
简介:不起诉裁量权是检察机关对于是否提起公诉的选择权。目前我国检察机关的不起诉裁量权由于范围过于狭窄、配套机制的不完善而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检察机关的不起诉裁量权应加以扩大,相关的制约机制需要完善。
简介:法治国家的一个典型特征是,国家在每授出一项权力的同时予以相应的控制。权力的授出和控制皆必须适当,一般应遵循比例性原则即权力的大小与其控制力度应相当,权力大的应从严控制,权力小的控制力度可稍小些。否则,若控制力度和被控的权力大小不相匹配,必然产生许多消极后果。授权过大限制过小,权力容易被滥用,授权过小控制过严,权力则必然被怠用,二者都难以正确
简介:裁量不起诉或称酌定不起诉是我国不起诉制度中的一种,是我国检察官自由裁量权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其他两种不起诉制度相比,它在价值、功能等方面与“宽严相济”的政策更相契合。
简介:检察官不起诉处分因具有司法处分性质而易对诉讼当事人权利产生影响,用之不当则会对起诉法定原则产生冲击。我国目前不起诉率偏低,并不意味着我国检察机关不起诉裁量权小于欧美国家。相当国家为监督制衡不起诉决定,通过"强制起诉程序"、"准起诉程序"、"检察审查会"、"大陪审团"等制度来防范不起诉裁量权的滥用。我国未来的不起诉制度改革可以对重大案件建构起本土化的强制起诉程序,设置专门的检察审查会监督不起诉决定。
简介:我国法院和检察院正面临着史无前例的刑事案件激增时期。刑事案件数量将会继续攀升,现实的情况产生了使刑事案件分流,以减轻审判压力的客观要求。综观世界各国的立法和实践经验,各国在刑事案件的审前程序都有各种各样的分流措施,而对不起诉制度的改革和对检察官自由裁量权的完善则不失为目前切实可行的、使案件得以分流的有效办法。
简介:西方国家刑事诉讼法赋予检察官一定的起诉裁量权。检察起诉裁量权的扩张是刑事政策影响的产物。积极的起诉裁量权过大,消极的不起诉裁量权匮乏是我国检察起诉裁量权的一种错位现象。我国检察起诉裁量权虽有扩张的必要,但基于目前的法制环境,时下的扩张空间有限,且必须辅之有效的防范权利滥用措施。应扩大不起诉裁量权和简易审判程序的适用,强化附条件不起诉的适用。
简介:《刑事诉讼法》修改实施后,我国检察机关新增和解不起诉裁量权,这为检察权滥用留下了滋生空间。尽管刑诉法及司法解释试图限制检察官这一裁量权,但其滥用之潜在危害仍然存在。传统法学理论提出了种种对策,但均因大而不当存在缺陷。基于此,在和解不起诉案件中,为实现限制检察官裁量权滥用之目的,应提倡"另一种思路":通过以权利制约权力模式、以权力制衡权力模式、以第三方约束权力模式来规制检察官和解不起诉裁量权之行使。
简介:行政法学是一门年轻而富于朝气的学科,还处在不断变化发展之中.裁量就属于这样的领域.裁量是行政法的基本概念,在我国行政法理论中,学者通常用自由裁量来表达这一概念.一般将行政行为划分为具体行政行为与抽象行政行为,然后依行政机关在具体行政行为中所受的拘束程度不同,再将具体行政行为分为羁束行为与自由裁量行为.
简介:日本在长期的实践发展中有意识地确立起诉便宜主义并将之确定为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刑事司法趋于精密化,法院的有罪判决率极高。起诉犹豫作为起诉便宜主义的表现形式,其适用并不受案件性质的限制,惟考虑犯罪嫌疑人的性格、年龄、境遇等因素。日本确立起诉便宜主义顺应刑事诉讼发展的大趋势,对许多国家的刑事立法、司法产生了广泛的影响。
简介:缓起诉制度符合现代司法理念,体现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是对诉讼社会的合理反应,具有弥补相对不起诉之局限等价值。缓起诉引进的本质是检察裁量权的扩张,应根据控权理论在实体上严格界定,在程序上加以规制,在激荡冲突中寻求各方利益的平衡。
简介:
简介:行政裁量指的是行政主体依据法律规范及其目的,按照自己的理解自行判断是否作为以及如何作为。而通俗点说,行政裁量权就是有关行使行政裁量的原则性权力。根据行使过程可将行政裁量分为两大类即决定裁量与选择裁量。针对不同种行政裁量行为确定不同的审查因素与审查条件,有利于行政机关规范行政裁量权的运作,防止行政裁量权的滥用,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有利于对行政裁量进行综合性的监督与制约。
简介:不起诉裁量权是检察机关作为国家公诉机关的重要权力,也是我国刑事诉讼法审前程序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这其中包括法定不起诉、酌定不起诉、暂缓起诉等内容。2012年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对不起诉裁量权进行了完善。文章以新刑诉法为视角,从不起诉裁量权的含义与价值、不起诉裁量权存在的问题及新刑诉法对不起诉裁量权的发展与局限、不起诉裁量权的司法运用与制约等方面,对不起诉裁量权进行阐述,以求在实践中更好地运用不起诉裁量权。
简介:如何起诉我与丈夫于1992年5月经人介绍自愿结婚,婚后生一女。丈夫因生女孩不满意,经常打骂虐待我,夫妻感情彻底破裂。我不堪忍受从家里逃出,并决定通过法律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现我丈夫仍在原籍,我应向哪个法院起诉?我害怕回去后再次遭受丈夫毒打,故委托一律师...
简介:看到电视上的法庭辩论,真过瘾。我好想也能站在大庭广众下,用我敏捷的思维、伶俐的口才把犯罪分子逼问得哑口无言。那种感觉一定棒极了。于是,我眼珠转来转去——终于落在了奶奶身上。
简介:并不是每一个律师都敢起诉英国国王。在一个寒冷的冬夜,当起诉查理一世的卷宗送达库克门前时,绝大多数声名赫赫的律师已经溜之大吉了。
国外裁量不起诉制度评介
自由裁量与不起诉制度的完善
当代酌定不起诉裁量权之运用及其制约
论我国检察机关的不起诉裁量权
完善我国检察机关的起诉裁量权探讨
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下裁量不起诉制度的运行
不起诉裁量权审查机制的本土化构建
试论不起诉制度与检察官的自由裁量权
检察起诉裁量权的国际发展趋势与中国改革
限制和解不起诉裁量权的另一种思路
“自由裁量”还是“裁量”
走向精密司法——日本起诉便宜主义论析
缓起诉:检察裁量权的扩张与规制──以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为视角
试论我国检察官审查起诉阶段自由裁量权的缺陷与完善
再论“行政裁量”概念——兼谈“行政裁量”分类
不起诉裁量权的反思与构建——以2012年修改的刑事诉讼法为视角
如何起诉
“起诉”斯特恩
特殊起诉
起诉国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