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高附加价值问题至今尚未引起我国学术界和社会各界的广泛注意和重视。为此,就附加价值的概念、特色、创造附加价值的方法进行简要论述;在分析产业结构、物价与附加价值以及设计与附加价值的关系的基础上就如何提高商品附加价值提出几点建议。在以智能化为核心的第四次工业革命、建设"创新型国家""文化强国"战略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时代背景下,我们要站在世界的高度来认识"高"附加价值,严格区分涨价和高附加价值。事实上,高附加价值商品都具有鲜明的特点,只有正确运用增加附加价值的方法,吸收世界各国在这方面的经验教训,以中华民族的智慧来创造高附加价值,才能研发出具有我国鲜明特色的高附加价值的商品,以树立中华民族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的崇高形象。
简介:摘要国家利益,是指以国家为主体的利益形态,兼具公益性和商业性。社会公共利益,指的是一定范围内不确定多数人的共同利益,具有高度的抽象性、内容的不确定性、变动性以及受益对象的不确定性。此类案件不同于公益诉讼,是指出于私权保护而提起的私益诉讼,在案件处理的过程中,因私益与国家利益、公共利益相交织,而难免不触及对这两种利益的保护,因此,在这一类诉讼中,当事人出于各自私益的立场参加诉讼行使诉权,而被牵涉的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因无诉讼主体参与保护而有可能面临侵害。在这种情况下,针对案件中有可能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事项,应当比照公益诉讼采行职权探知主义,由法院依据职权实施证据收集,调查案件事实,实现对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有效保护。
简介:对于信赖利益赔偿是否以履行利益为限,我国学理上存在着肯定说、否定说与折中说三种学说。其中,肯定说多为规范与实务所采纳。从比较法上的经验来看,除了意思表示错误、无权代理等少数情形,并不将履行利益作为赔偿信赖利益的上限。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在违法合同、恶意磋商、违反预约、欺诈缔约、解约赔偿等领域,法院基本上支持“信赖利益以履行利益为限”这一命题,这一做法值得检讨。对于该命题,不应全然地肯定或否定,而应结合规范目的、可归责性与损害类型三项要素进行综合判断。当法律存在保护信赖损害赔偿义务人的特殊规范目的时,应肯定该命题的适用。除此之外,当义务人的行为构成恶意磋商或者欺诈等具有较强可归责性的情形时,应否定该命题的适用。当义务人的可归责性较弱时,则仅当权利人可证明本来会与义务人订立更为有利的合同时,对信赖损害的赔偿才可不受制于履行利益。在追求非经济目的的合同中,该命题并无适用余地。
简介:本文基于近年来国外发展起来的旅游利益相关者理论,在对民族村寨旅游开发过程中核心层、支持层和外围层等三个层面利益相关者进行界定的基础上,针对目前国内民族村寨旅游开发中三个层面利益相关者的作用、利益诉求、利益冲突的表现与发生原因进行了系统性深入分析。最后以化解民族村寨旅游开发过程利益不均衡矛盾为导向,以达到经济、社会、文化和生态等共赢为目标,从构建利益相关者利益诉求与实现途径的协调机制,构建利益主体充分参与机制,规范政府职权范围,构建文化资本获得利益回报的补偿机制和培育良好的旅游开发环境等五个方面给出我国民族村寨旅游开发利益冲突化解机制的构建策略。
简介:摘要目的研究分析PFNA(股骨近端防旋髓内钉)附加钛缆内固定治疗股骨粗隆间骨折的临床疗效。方法选取2015年3月至2016年9月期间本院收治的74例股骨粗隆间骨折患者,随机分成研究组与对照组,各37例;研究组选取PFNA联合钛缆内固定治疗,对照组实施传统钉板固定治疗,观察分析患者的治疗效果。结果患者通过治疗后,研究组的住院时间及骨折愈合时间均明显短于对照组(p<0.05),且研究组的髋关节功能恢复情况也明显优于对照组(p<0.05)。结论股骨粗隆间骨折患者的治疗中应用PFNA联合钛缆内固定治疗,具有显著的临床效果,可改善患者的治疗预后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