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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一、2001年8月1日香港邮政为纪念参与日本国际邮展2001而发行通用小型张一枚,亦为纪念香港邮政参展十周年而发行,这枚小型张是通刷小型张第五号。

  • 标签: 邮政 香港特别行政区 参展 发行 十周年 邮展
  • 简介:1997年香港回归祖国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以下简称基本法)的有关规定,原在香港实行的司法体制,除因设立香港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而产生变化外,予以保留。由于香港现行的审判体制不同于内地的审判体制,所以,本文结合香港现行的审判体制以及基本法的规定,就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审判体制作一简单介绍。一、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院根据基本法第十九条、第八十条、第八十一条和第八十三条的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享有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除继续保持香港原有的法律制度和原则对法院审判权所作的限制外,对香港特别行政区所有的案件均有审判权。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对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无管辖权。香港特别行政区各级法院是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司法机关,行使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审判权。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立终审法院、高等法院、区域法院、裁判署法庭和其他专门法庭。香港特别行政区各级法院的组织和职权由法律决定。

  • 标签: 审判体制 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终审法院 高等法院 首席法官 原讼法庭
  • 简介:上诉人香港特别行政区诉第一答辩人吴恭劭第二答辩人利建润审理法官:终审法院首席法官李国能终审法院常任法官烈显伦终审法院常任法官沈澄终审法院常任法官包致金终审法院非常任法官梅师贤爵士

  • 标签: 香港特别行政区 上诉人 法院 终审 刑事 法官
  • 简介:上诉人香港特别行政区诉第一答辩人吴恭劭第二答辩人利建润审理法官:终审法院首席法官李国能终审法院常任法官烈显伦终审法院常任法官沈澄终审法院常任法官包致金终审法院非常任法官梅师贤爵士

  • 标签: 香港特别行政区 上诉人 法院 终审 刑事 法官
  • 简介: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法官任懿君颁发上诉法庭判案书:CACV50/20091.在2009年2月23日,申请人薛宝仁先生依据《高等法院规则》第53号命令第3条规则申请司法复核。在此薛先生寻求的济助如下:“裁决令港府终止现行受理港人申诉政策,设立真正保障港人权利的申诉机制。”

  • 标签: 高等法院 香港特别行政区 法庭 上诉 申诉机制 判案书
  • 简介:<正>关于两个基本法之间的比较研究,不仅有助于加深对"一国两制"方针的理解,而且有助于进一步挖掘贯穿于基本法起草过程中的实事求是的立法宗旨。为此,本文意在从香港和澳门两地的实际情况出发,就香港基本法和澳门基本法所规定的政治体制作粗略的比较研究以达抛砖引玉之目的。

  • 标签: 澳门特别行政区 澳门基本法 香港基本法 政治体制 香港特别行政区 立法会
  • 简介:这是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就雇员与自雇人士的区分问题所作出的一份判决书。案情大致为:申索人与被告公司之间的合约关系由2000年9月25日开始至2005年3月3日为止,起初双方并未签订书面合约,后因强积金(强制性公积金的简称)供款的缘故,2001年8日10日双方签署了一份自雇合约,该合约只订明被告公司批准申索人按照被告公司的指引销售其产品,

  • 标签: 香港特别行政区 高等法院 合约关系 法庭 强制性公积金 2001年
  • 简介:无论在世界上哪一个角落.都没有任何人能享有毫无限制的自由和权利,这一点是不容忽视的事实;实际上,每个主权国于考虑市民应有的自由和权利时,都会以社会首要利益为准,制定最切合所需的法令。为了公共利益,一般人无可避免要作出某程度的调整,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市民也不例外。

  • 标签: 香港特别行政区 公共利益 不容忽视 权利 自由 市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