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马萨诸塞州诉美国联邦环保局案是美国第一件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气候变化公益诉讼案件,该案体现了美国各州和民间力量通过公民诉讼方式促进政府采取温室气体减排行动的艰巨努力。该案从联邦上诉法院一审到联邦最高法院再审,始终存在较大争议,其中关于原告诉讼资格的争议更是人声鼎沸。在联邦最高法院判决中,原告仅以微弱优势胜诉。尽管关于原告胜诉的理由仍有颇多争议,但该案在明确温室气体属于《清洁空气法》的调整范围、拓展气候变化公民诉讼原告的诉讼资格以及确立公民诉讼可以促进政府采取减排行动等方面,都具有非常积极的意义。
简介:2007年4月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对“马萨诸塞州诉环境保护总署”案的终审判决,体现了公民诉讼制度的立法本意。该案进一步明确了公民诉讼的性质,肯定了地方政府和非政府组织或公民为适格的原告,降低了原告关于损害事实的证明负担,淡化了因果关系要求。借鉴美国制度,建立公益诉讼制度,赋予相关机关、社会团体和公民提起环保公益诉讼的权利,是我国有效治理污染的唯一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