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1999年《破产清算法》中剩余债务免除制度的引入为免除自然人在破产程序中未清偿的债务提供了可能。但德国的剩余债务免除制度非常严格。其一,冗长的程序给参与者很大的压力;其二,债务人剩余债务的免除会因为严格的要求被拒绝。这些过高的门槛损害了剩余债务免除制度应有的让债务人重新融入经济运行过程中的功能。2014年《个人破产法》改革的重点有:缩短了剩余债务免除程序、删除了第312条至第314条的简易破产程序和第114条的优先受偿权,对自主进入程序的决定进行了规定(随之规定了对重复申请的限制),以及对剩余债务免除的拒绝理由进行了修改等。然而此次改革中,国家利益作为最重要的推动力产生了更深远的影响,个人破产法并没有得到理念上的发展,甚至剩余债务免除制度因为扩大的特例范围而被削弱,因为程序的划分而被消解,使此次个人破产法改革显现出了退步。因此,下一轮关于《个人破产法》改革的讨论很快就会到来。
简介:摘要高校管理人员队伍建设是我国在高校改革和发展过程中所面临的一个重要的问题,所谓高校管理人员的专业化,是指高校管理人员通过一系列专业且系统的教育、培训和实践活动,从而掌握高校管理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组成一支精干、高效、相对稳定的管理队伍从而达到与高校管理岗位相适应的状态。随着高等学校的不断发展,建设一支与现代化高校管理体制相适应的高校管理人员队伍,提高高校管理人员的专业化水平显得日益重要。纵观世界范围,高校管理人员专业化已经成为一种必然趋势。目前,我国高校管理队伍专业化程度不高,其根本原因在于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我国对高校管理工作专业化这一问题不够重视,缺乏高校管理队伍专业化建设的历史积淀。一些发达国家高校管理队伍专业化程度较高,在其推进高校管理队伍专业化建设方面积累了许多成功的经验和案例,这无疑为我国推进高校管理队伍专业化建设提供了诸多有益的启示和借鉴。对此问题,本文作者在研究和学习这些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所在高校的实际情况和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为推进我国高校管理队伍专业化提出一些建议进行专业化队伍建设,首先要明确职业定位,实现管理人员的分类管理;其次要完善职业准入制度,规范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确保持证上岗;注重制度建设,不断创新和完善选聘机制和考评机制,以吸收大量优秀人才和高效率地配置人员流动;加强专业知识培训,建设学习型组织;同时要建立合理的薪酬制度,使激励机制能更好地发挥作用。
简介:摘要目的观察对胎膜早破产妇进行监护治疗的效果。方法选自2013年11月到2014年10月期间,在我院收治的胎膜早破的产妇100例,将其随机分2组,每组各50例。对照组采取保守观察的方式,观察组采取催产素静脉点滴引产法,记录其在入院后到分娩时的间隔时间,剖宫产情况,进重危监护病房的情况,新生儿发生并发症的情况等。结果观察组胎膜早破产妇各项观察指标情况均优于对照组,其中观察组产妇在入院后到分娩时的间隔时间显著少于对照组(P<0.05)。结论对胎膜早破的产妇,做好监护治疗的工作,能够缩短产妇入院到分娩间隔的时间,保障产妇和胎儿的生命安全,减少新生儿发生并发症的概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