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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齐玉苓和陈晓琪原系山东省滕州市第八中学初中毕业生。1999年齐玉苓通过了中专预选考试而取得了报考统招及委培的资格,而陈晓琪在中专预选考试中落选。同年齐玉苓被山东省济宁市商业学校录取,但齐玉苓的“录取通知书”被陈晓琪领走。陈晓琪以齐玉苓的名义到济宁市商业学校报到就读。1993年毕业后,陈晓琪继续以齐玉苓的名义被分配到中国银行滕州市支行工作。1999年齐玉苓在得知陈晓琪冒用其姓名上学并就业这一情况后,以陈晓琪及有关学校和单位侵害其姓名权和受教育权为由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停止侵害.并赔偿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

  • 标签: 陈晓 商业 支行 中国银行 山东省 就业
  • 简介:研究中国职工权利有不同的角度,它们共同丰富了我们对它的认识。就中外学界对中国职工权利的维度来说,阶级视角偏意识形态层面,阶层视角则侧重社会构成层面;抗争视角则从技术层面探讨职工维权的途径与方式,社会资本视角则是职工用社会资源自我赋权;全球化视角则是综合层面。

  • 标签: 职工权利 多重视角 综述
  • 简介:近年来,人权保障问题日益受到世人的关注。而我国《刑诉法》明显地限制或剥夺了被害人作为当事人应当享有的许多重要诉讼权利。立法者虽然从保障人权出发力求平衡被害人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作为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但被害人在刑事诉讼中有当事人地位之名,无当事人地位之实。

  • 标签: 人权 被害人 诉讼权利 保障
  • 简介:在我国现阶段,集体所有制经济是公有制经济的一种重要形式.同时,集体经济本身的存在形式也具有多样性:这既包括农村经济体制下土地所有权归集体所有,实行土地家庭承包经营的农村集体经济,也包括城市和乡村统一管理经营的集体企业,还包括以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为存在形式的各种集体经济组织.

  • 标签: 集体经济 成员个人 产权 利益
  • 简介:传统的民法理论认为,继承是指在公民死亡时,其法律规定范围内的近亲属按照死者生前所立的有效遗嘱或者法律的规定,依法取得死者所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的法律制度.笔者认为,现行法律意义上的继承应当是对涉及财产权利的继承,而非对财产本身的继承.

  • 标签: 财产继承 财产权利 权利适用
  • 简介:现阶段农村土地流转主要的问题之一就是政府权力行使的规范性问题。农村土地流转中政府权力行使,主要表现为抽象行为、具体行为、服务指导行为三种类型。在现实中政府权力行使限制了农村土地流转中农民权利,这也就侵害了农民对土地的权利。要合理调整农村土地流转中的政府权力与农民权利之间的关系,需要建立和健全土地流转风险保障机制、完善相应的社会保障机制、完善农民就业培训机制、构建农村土地流转中介组织。

  • 标签: 农村土地流转 政府权力 农民权利
  • 简介:宪法的核心价值在于对公民权利的保护,公民权利意识是依法治国的观念基础。然而,我们面临的现实是公民权利意识的淡薄和缺失,存在着诸如制度、法律和历史文化传统等观念上的障碍性因素。要提高我国公民权利意识,应着力于现代文化中法治观念的理性培养,大力宣传法为公民权利服务的思想,积极维护司法公正,捍卫国家法律的尊严。

  • 标签: 公民 权利意识 缺失因素
  • 简介:村委会选举中的权利救济制度建设,是当前村委会选举立法工作中必须认真研究和解决的重要内容,同时也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必须面对的重要制度建设课题。本文界定了村民委员会选举中权利侵害行为,分析了村民委员会选举权利救济制度的缺陷,对村民委员会选举权利救济制度的健全与完善提出了建议。

  • 标签: 村委会选举 权利救济 立法工作 新农村建设
  • 简介:吴忠民撰文指出,要建立和维护健康、公正的劳动关系,企业党组织应当注重以工会为主要依托,以维护工人的基本权利为主要工作内容这样两个方面的事情。第一,以工会为主要依托。在现代社会和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工会的主要职能是,工人(雇员)通过工会组织,通过集体谈判方式维护并改善工人(雇员)的劳动权益和劳动条件。其一,企业党委书记一身二任,既是企业党组织的负责人,同时又是企业工会主席,直接主管企业的工会工作。其二,通过基层党支部,同工人进行连续的、直接的沟通和联系。其三,建立健全工会组织具体可行的规章制度,以确保工会的活动不流于形式。第二。以维护工人的基本权利为主要工作内容。企业党组织至少做好这样几项事情,才有可能建立和维护公正的劳动关系:

  • 标签: 企业党组织 基本权利 工人 维护 职能 工会组织
  • 简介:我国刑诉法只对限制、剥夺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作为强制措施,而法治发达国家的做法是,强制措施的判断标准是根据该国的立法,某项涉及国家强制力的措施是否有可能侵犯公民的宪法性权利.本文在对法律概念理论基础的发展进行考察基础上,认为我国的刑事强制措施也应以宪法基本权利作为概念基础,以此作为立法构建强制措施种类、程序体系的起点,并由此保障被追诉人的主体地位.

  • 标签: 刑事强制措施 逻辑起点 宪法基本权利 人的主体地位 国家强制力 人身自由
  • 简介:一届全国人大的选举虽发生于新中国成立之后,但却是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延续。因此,政治选举权的获得必然受社会成员身份的制约。一届全国人大的基层选举明确剥夺地主阶级分子、反革命分子的选举权,限制了精神病人行使选举权,确定革命进程中涌现的先进分子为人民代表候选人。尽管中央选举委员会对剥夺选举权利的阶级身份与政治身份有相当细致的明确界定,但是实际的选民资格认定依然存在差错。这些差错主要是由政策理解偏差而起,因而纠正起来并不复杂。虽然因身份原因而失去选举权利的比例数不高,但绝对数量不小。然而,并不能因此而质疑一届全国人大基层选举的广泛性和民主性。

  • 标签: 阶级身份 政治身份 选举权利
  • 简介:权利的行使必须以合法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为界,否则有可能触及犯罪。因权益纠纷引发的敲诈勒索行为与正当行使权利的行为之间存有模糊之处,成为学界争议的焦点。通过探讨敲诈勒索行为的有罪性及其侵害到的社会公共利益,可以此作为判断行使权利与犯罪之间临界点的一般理论。

  • 标签: 权利 敲诈勒索罪 公共利益
  • 简介:答:人民是依法治国的主体和力量源泉。尊重和保障公民权利,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原则。《决定》提出,要实现公民权利保障法治化。这是总结我国民主法治建设经验教训得出的重要结论,是更好尊重和保障公民权利的内在要求,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部署。

  • 标签: 公民权利保障 法治化 社会主义法治 民主法治建设 依法治国 力量源泉
  • 简介:正喝着咖啡就大蒜,秋水长天一色。好多观众喜欢郭德纲,当然,也有不少争议,有人说郭德纲的相声太低俗了。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社会的不同层次都有人说别人低俗。上流社会说别人低俗,他这是揣着明白装糊涂;专家学者说人低俗,这个心态是,东风破,我比东风还破;相声演员说同行低俗,这是羡慕嫉妒恨,他但凡能跟这儿工人体育场演一场,他还至于犯这气迷心?只有同行之间才是赤裸裸的仇恨。世上有两种人,第一种人喜欢郭德纲,第二种人

  • 标签: 人民群众 权利 低俗 保留 大蒜 相声
  • 简介:户籍制度改革牵涉到不同的利益群体即利益相关者。利益相关者间的权利平衡是户籍制度改革的实质,对于不同群体的权利安排将直接影响到改革的成败。改革前农业户口群体享有最基本的“三权”,即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收益分配权,直接与土地相联系;非农业户口群体则享有各项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的权利,两者因不同的权利行使而形成了城乡分化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模式。破解二元户籍制度的关键在于瓦解其基础权利安排,通过渐进式过渡形成有实质权利保证的、公平统一的居住证制度。

  • 标签: 户籍制度改革 利益相关者 权利赋予 土地制度
  • 简介:中国经济崛起和城市化进程过程中农民工的贡献有目共睹,城市让生活更美好的诱惑使得中国的新老两代农民工从农村流入城市,2008年1月1日的《劳动合同法》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让社会看到了改善农民工权利状况的希望,然而新生代农民工的权利保护尤其是作为一名劳动者的权利保护的现状依然不如人意,没有救济的权利不是真正的权利、迟来的正义是非正义,每年岁末对于农民工权益的突击性保障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把包括农民工权益保障的社会问题纳入法治框架内、通过探析新生代农民工权利阙如问题及原因进而发现从制度层面进行解决才是解决农民工权益保障问题的根本途径。

  • 标签: 劳动法 新生代农民工 劳动者 权利
  • 简介:党员民主权利是党内民主的基础和核心,能否有效保障党员民主权利事关党内民主权利的实现与否。本文在对新形势下党员民主权利现状进行审视与考察基础上,提出知情不畅、参与不广、选举不实、监督乏力等在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方面存在的问题。当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须着力于"信息通畅",切实保障党员知情权;着力于"广泛参与",切实保障党员参与权;着力于"体现意志",切实保障党员选举权;着力于"监督有效",切实保障党员监督权。

  • 标签: 党员民主权利 党内民主 路径探析
  • 简介:我国刑法关于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规定的合理性存在疑问。从刑罚的内容上审视,剥夺政治权利的主要内容基本包含于管制之中从刑罚的对象上审视,管制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适用范围十分狭窄从刑罚的适用上审视,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带来操作上的诸多麻烦。因此,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规定应取消为宜。

  • 标签: 刑罚 管制 剥夺政治权利 犯罪 执行
  • 简介:长期以来,我国的刑事诉讼制度,一直将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利作为一项重要任务.与维护被告人权利做出的努力相比,法律对刑事诉讼中被害人的保护却相形见绌得多.这对于没有过错或者是基本没有过错却遭受丧失生命、危害健康的被害人及其亲属来说是不公平的.基于此,应将刑事诉讼中过于向被告人倾斜的天平恢复到它应有的位置.我国刑事诉讼中,对被害人的救济制度不健全,应当建立在被告人无法赔偿或无法完全赔偿被害人损失的情况下,由国家承担民事补偿责任的制度.法律还应赋予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被害人提起精神损害赔偿的权利,以及被害人在不服一审判决时的上诉权,从法律上给予被害人更为充分的救济,彰显法律正义,保持社会稳定.

  • 标签: 被害人权利 救济途径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刑事诉讼制度 精神损害赔偿 被告人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