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随着知识产权制度的发展变革,对陇药的知识产权保护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广泛关注,本文旨在通过探究对陇药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及提出相应的配套措施,指出由于当地在陇药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意识相对薄弱,以至于无法将陇药优势有效地转化为知识产权优势,促进陇药产业优化升级。因此,增强陇药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完善相应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对于发挥陇药产业优势,促进陇药产业蓬勃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简介:严格依照刑事诉讼法关于管辖的规定,追究食药类犯罪,是正当法律程序的体现。根据实际情况看,由行政机关移送公安机关的案件,一般都是在犯罪行为发生地;而由受害人举报的案件,大都是在犯罪结果发生地。利用互联网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犯罪案件,实施网络犯罪行为的计算机终端所在地可以视为犯罪行为地,受害者所在地为犯罪结果发生地。
简介:近年来,食药犯罪步入依法深入治理的'新常态',食品药品安全形势总体上呈现出稳定向好的局面。但同时也应当清醒地认识到,食品药品安全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尤其是新食品安全法实施以来媒体曝光、监管部门查获的一系列食品药品违法犯罪案件,使我们注意到犯罪形势变化给刑事法治建设带来的新挑战。如何提高刑法规范在犯罪治理上的科学性,确保犯罪行为得到及时惩治,充分发挥刑事法律在严厉打击食品药品犯罪、构筑食药安全坚固防线方面的积极作用,成为我们面临的亟待解决
简介:公司法律关系日益复杂使得公司利益受到侵害的几率逐渐变大,其中的股东代表诉讼是在公司怠于行使自身的诉权时,公司股东以自身的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并且其胜诉利益归于公司的制度。在此制度中公司并未提起诉讼以原告的身份参与诉讼程序,但能够获得胜诉利益,它的诉中地位既不归属于原告亦不属于被告。在最高人民法院2017年出台的《公司法司法解释四》(1)中将公司此时的地位定义为第三人,以对公司参加诉讼做出统一的规定。
陇药知识产权保护之辨析
跨区域食药类刑案的管辖问题
健全完善规制食药犯罪的刑事法律体系
韩国股东代表诉讼中辅助参加人制度对我国的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