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澳大利亚政府深感国家安全利益的威胁,加之不断复杂化、具有隐蔽性的金融工具在直接投资领域中广泛运用,原有的法律难于实现对这些新投资工具的统一规制。澳大利亚自2008年以来围绕以上问题,两次大规模修订其1975年《澳大利亚外国收购与接管法》及相关实施细则,并且频繁出台外资政策,这些举措澄清了国家安全的考察因素,完善了对政府及相关投资实体的规定,将新的投资工具纳入到法律规制当中,从诸多方面提高了国家安全审查标准,增强了国家安全审查力度。这些新发展,对我国进一步完善以2011年初颁布的《关于建立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安全审查制度的通知》为中心建立的外资并购国家安全审查的法律制度有很大启示。
简介:<正>关于议行合一的含义,有必要从议行合一的始源——巴黎公社谈起。马克思在《法兰西内战》中总结巴黎公社经验时指出:“这次革命不是一次反对哪一种国家政权形式——正统的、立宪的、共和的或帝制的国家政权形式的革命。它是反对国家本身,这个社会的超自然的怪胎的革命,是人民为着自己的利益重新掌握自己的社会生活。它不是为了把国家政权从统治阶级这一集团转给另一集团而进行的革命,它是为了粉碎这个阶级统治的凶恶机器本身而进行的革命。它不是阶级统治的行政权形式和议会形式之间所进行的无聊斗争,而是同时对这两种形式进行的反抗,这两种形式是互
简介:21世纪以来,南海周边有关国家在解决南沙群岛争端的依据、方式、思路及侵占行为方面采取了一些新的策略,我国应采取有针对性的对策来维护我国的岛屿权益。《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并不是解决南沙群岛主权争端的依据,应依据历史事实及国际法来确认南沙群岛的主权;由于国际法院的判例对国际习惯的形成有重要的推动作用、国际海洋法法庭发表的咨询意见对我国也会产生影响,对此我国也应予以关注;南沙群岛争端只能由争端当事国解决,不能使该争端区域化及国际化;国家应制定海洋战略及明确的维权目标,积极采取行动,通过不断强化“硬实力”和“软实力”的方式来实现维护我国岛屿主权的目标。
简介:警察职能是警察科学的基本内容,但在这个问题上存在着种种歧见.从警察哲学的高度研究警察职能,在理念形态上辨析警察职能的本质内涵及其边界.警察职能有国家和公共服务职能的分别,而且,二者应该具有统一性,其统一的逻辑基础是社会性.在社会主义制度条件下,这一社会性基础具有最广大的人民性,正是社会主义制度下警察职能的社会性,划定了警察职能的国家性和公共性统一的基本原则,确定了警察的打击犯罪紧急救险双重意义.由此出发,社区警务首先代表着一种走向社会性和人民性的理念,其次才体现为一种警务模式.作为一种理念,它不仅反映了警察职能上的"返朴归真",而且,它与当代政治回归其促进社会生活的意蕴一致,在此意义上,警察职能的统一观折射的是人类文明走向新的历史高度的境界.
简介:辛亥革命之前,梁启超在“中央集权/地方自治”的框架下,强调了地方自治的价值与功能。在辛亥革命期间,梁启超针对“各省独立之事实”,在“单一制/联邦制”的框架下,论述了建立单一制国家的必要性。梁启超对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的认同,是中西文化交互影响的结果,其西方渊源,主要是经日本人转手的伯伦知理的国家主义;其东方渊源,主要是古代中国的法家思想。梁启超希望借助单一制国家结构,在列国激烈竞争的环境下实现富国强兵、救亡图存,体现了一个中国式“反联邦党人”对于国家结构以及国家建构皓想象与期待。
简介:法国大革命之后,如何在新宪制中安置一个拥有显赫声望的建国之父,从来都是民主国家的难题。我国的1954年宪法在制订时也同样面临着这一困境:一派观点认为,"建国"只是完成共产革命的一个中间环节,那么革命领袖便应自然地转化为国家元首。另一派观点则认为,在人民主权作为一项宪法原则已被确立的前提下,将单个个体提高到最高权力的中枢就必定构成了对宪法精神的伤害,因此它必须从宪法中移除或彻底形式化。而在作为制宪者的毛泽东看来,国家主席未必是一个实质的职位,却必须拥有实质的职权;它的存在并不是为了担当政治上的"国家元首",而是在"继续革命"的意义上成为社会主义国家在"过渡时期"不偏离其路线的制度保障。在最终的宪制安排和日后的宪政实践中,拥有全国武装力量统率权和最高国务会议召集权的国家主席的确有效地实现了上述创制动机。但革命政治的延续性与日常政治的周期性之间的不匹配,最终导致了这一制度的瓦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