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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媒体监督司法活动,可以有效的保证司法的公平正义,但是当由媒体监督滑向媒体审判时,这将严重影响司法独立和司法公正。之所以会产生这种现象,究其原因是倡导言论自由的新闻媒体与强调司法独立的司法审判活动是一对天然的矛盾,司法独立对媒体监督具有排斥性,而媒体监督对司法独立具有天然的侵犯性。文章尝试着分析媒体监督对司法活动的影响,并试图找出协调二者之间矛盾的方案。

  • 标签: 媒体监督 司法独立 媒体审判 司法公正
  • 简介:清军入关以后,为了发展社会经济,增加税赋收入,稳定社会秩序,实行了以"法明"、"圈地令"、"奖励垦荒"为主的土地政策。这些土地政策的推行极大地扩充了满清贵族和八旗子弟的土地财富,使清初的土地耕地面积逐年增长,有利于清初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并对"康乾盛世"的出现起到了极为重要的作用。

  • 标签: 法明 圈地令 奖励垦荒
  • 简介:民意虽然对死刑适用可能产生一定影响,但这种影响十分有限,影响死刑适用的主要案外因素是媒体和政治决策层的意志。要注意区分真实的民意和因受误导而产生的民意。应当将民意作为检视死刑适用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标准之一,认真、慎重地加以对待。

  • 标签: 民意 媒体 政治决策层 死刑适刚
  • 简介:可持续发展是体现现代文明的一种新的发展模式、发展战略和发展观,是全球范围的一场变革生产、生活方式的社会运动。目前,我国已将可持续发展战略作为社会主义建设的指导原则,可持续发展已经对我国的社会、经济和文化思想等各个领域发生影响,阐明这种影响的广度、深度、力度、后果和发展趋势,对于在法制建设领域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尤其是加强和完善我国的环境法制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 标签: 可持续发展 环境 环境权 环境立法 环境执法
  • 简介:2014年修订的《环境保护法》为解决环境保护跨行政区域管辖的难题提供了有效的途径。文章在把脉“专门管辖型”、“集中管辖型”、“巡回法庭型”和“指定管辖型”司法实践后,对跨行政区域环境资源案件管辖所遇到的现实难题进行了详实的分析。然后提出对跨行政区域环境资源案件的司法管辖路径需进行顶层设计,以集中管辖为主,指定管辖为辅,再针对环境要素特点及司法现状及需求有序地构建跨行政区域环境审判机构,并根据司法审级规定和审判需要科学完善环境审判机构的层级,推动环境诉讼程序的发展。

  • 标签: 跨行政区域 环境污染 审判机构多层级化 集中管辖
  • 简介:2014年修订的《环境保护法》新增了环评区域限批制度的一般规则。此次立法是自2006年我国首次使用该项行政措施以来、继2008年修订《水污染防治法》和2009年制定《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后,在环境法领域的又一次有益探索。环评区域限批是指当某一地区出现超过国家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或未完成国家确定的环境质量目标的情况时,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作出暂停审批其新增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行政措施。环评区域限批是一种抽象行政行为,而非行政处罚。应尽快修改《环境影响评价法》,详细规定环评区域限批的适用范围、适用条件、启动程序、措施决定主体、适用期限、行政执行手段、解除条件、验收评估、解除程序、解除决定主体、信息公开、公众参与、监督措施和法律责任等规则,并重点配套规定“拒绝受理”的例外情形和“暂停审批”的许可中止情形,以符合《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

  • 标签: 区域限批 环境影响评价 《环境保护法》
  • 简介:在经济犯罪发展为社会主流犯罪的趋势中,伴随银行卡产业高速发展,信用卡犯罪逐渐成为高发性金融犯罪,广东信用卡犯罪形势尤为严峻。现有理论研究与司法实践探索一定程度上推进了我国信用卡安全与信用卡犯罪防范机制的建立,但未能治本。治本之策在于优化社会信用环境。基于信用环境现状,广东应以信用基础立法制定为着力点,构建社会信用环境正式制度框架,并通过信用道德规范建设,重塑社会信用非正式制度环境

  • 标签: 信用卡犯罪 广东 社会信用环境
  • 简介:文章提出京津冀协同保护大气环境的十大对策建议:协同制定保护大气环境战略;协同建立组织和政策形成机制,强化协同保护;协同推进环境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协同立法,使京津冀协同保护大气环境有法可依;协同执法,统一环境执法标准;协同司法,统一三省区的环境司法标准;协同进行守法宣传,共同保护大气环境;协同强化机动车尾气排放的管控;协同管控“小散乱污”企业与农村燃煤;协同推进环境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

  • 标签: 京津冀 协同发展 协同保护 大气环境
  • 简介:为了积极开展对投资法律环境相关理论与实务问题的研究,深入探讨改善我省投资法律环境的对策,省法学会于2003年12月10日在福州召开福建省投资法律环境问题与对策学术研讨会。省人大、省高院、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省总工会、省地税局、省政府法制办和部分法律院校、法学研究单位、律师事

  • 标签: 福建 法律环境 投资立法 投资行政执法 投资司法环境 政府信用
  • 简介:精准脱贫与环境保护之间具有相互依存、相互影响的利益关联性。二者之间利益的失衡既使个人利益与社会整体利益存在冲突,也使精准脱贫行为与环境保护管制行为之间存在冲突,更使法律利益耦合与法律行为规范之间存在冲突。精准脱贫与环境保护之间的多维法律利益的冲突与失衡进一步加剧了精准脱贫地区的生态恶化和生态“贫困”。矫正二者之间的失衡利益关系,需要尊重环境正义原则,建构与完善程序化与非程序化的法律实施机制和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共同推动精准脱贫与环境保护的协同共进。

  • 标签: 精准脱贫 环境保护 利益衡平 法律实施机制
  • 简介:<正>本文拟就在环境行政处罚中行使行政自由裁量权的意义、法院对行政自由裁量权审查的范围、行使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原则以及行使行政自由裁量权应考虑的因素等作一探讨。一、在环境行政处罚中行使行政自由截量权的意义裁量乃裁度推量之意。所谓行政自由裁量,系指行政机关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和幅度内,采取具体的行政措施时,基于行政目的,斟酌选择自己认为正确的行为。一般来说,在环境行政处罚中,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依法行使环境监督管

  • 标签: 行政自由裁量权 行政机关 行政处罚决定 行政处罚权 法律规定 人民法院
  • 简介:《申根协定》是欧洲若干国家通过政府问的合作而对跨国移民进行统一管理的国际条约,它集中体现了欧盟的移民政策。该协定基本实现了欧盟国家内部的个人自由流动,促进了欧盟一体化的进程,但其实施对国际移民也带来一些负面问题,笔者拟从《申根协定》出台的历史背景及其条款内容出发,深入探究欧盟的移民法律与政策,并就该协定对未来国际移民的影响趋势进行分析和研讨。

  • 标签: 申根协定 欧盟一体化 国际移民
  • 简介:文章论述了入世对我国司法实践的影响,提出了WTO协议规则在国内的法律适用原则和过渡时期的法律对策,认为入世对于我国社会主义的法制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 标签: 中国 入世 世贸组织 司法 WTO规则 法制建设
  • 简介:<正>一、“第二次生命”罗马法是世界上最伟大的事物之一,了解它是开明教育的一个部分,正如了解其他许多伟大事物一样。除开这个事实以外,它在过去的岁月里一直保持着影响。事实上,正如耶林在上个世纪所写的那样:它已经成了“当代世界文明的一个因素。”当然,对于律师和法科学生来说,罗马法一直服务于作为法理学和法律学研究导论的特殊目的。在英格兰,自从伦巴第人维卡留斯1149年左右在牛津开始讲授罗马法后,罗马法的作用就已被这样理解了。维卡留斯并且还出版了一部关于查士丁尼法典和学说汇纂的著作。

  • 标签: 罗马法 查士丁尼 法典编纂 德国民法典 地役权 赠与人
  • 简介:同为多元文化冲突与激荡的国家——印度,对西方法律文化的崇拜与锲入并未直接使印度本土文化发生根本性的变革。在西方法律文化的移植过程中,本土文化随之不断消解却又苦苦挣扎,由于西方法律文化的根本性要素与支撑性机制未能在移植过程中与印度本土文化全面契合,造成不同法律文化间的矛盾与冲突。印度作为“本土”与“西化”折衷的典型范例,在法律文化交融中产生的经验与教训将对我国法制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借鉴价值。

  • 标签: 法治 民主 移植 本土文化
  • 简介:到底是相对封闭些,坚守自身特有的话语模式,还是适当打开自己,接受其他学科的影响,一直以来都是法学研究时不时面临的选择。比如,经济学之于法学、社会学之于法学、政治学之于法学,等等。现如今,大数据的概念来了。不管是不是情愿,法学可能又得有所准备,思考如何回应元处不在的大数据及其影响

  • 标签: 法学研究 话语模式 其他学科 经济学 社会学 政治学
  • 简介:药物创新与药物可及性问题是全世界知识产权和制药领域最热门的话题,它关涉到药物知识产权保护和公共卫生健康平衡发展的走向。本文从药品知识产权保护、政府参与研发、药品企业协作、降低药品流通环节成本以及建立基本药物制度等方面,多角度分析了影响药物可及性的因素,旨在为降低药品价格特别是基本药品价格。从而惠及更多的普通患者提供一个全新的参考路径。

  • 标签: 知识产权 可及性 基本药物
  • 简介:改革开放以来,民营经济的迅速发展,成为汕头经济发展的特色和亮点。目前,全市共有民营企业6.87万家,2002年创工业产值649.44亿元,上缴税收22.7亿元,分别占汕头市总量的77.4%和43%。同时,民营经济成为汕头吸纳就业的主渠道,目前全市民营经济吸收的劳动力52.36万人,其中吸纳国有企业下岗职工4936人,城镇待业人员6万多人。可以说,民营经济已成为汕头建设“经济强市”的主要支柱。

  • 标签: 民营经济 法治环境 民营企业权益 监督管理机制 法律服务 法律保障
  • 简介:程序性环境违法行为适用按日连续处罚具有理论与现实的必要性。根据差别化的需求,程序性环境违法行为适用按日连续处罚应采取合理的适用路径。以“立法适用”为基础的路径无法穷尽和预设多样化的程序性环境违法行为。程序性环境违法行为适用按日连续处罚的合理化问题实质上就是“执法适用”的合理化问题,对程序性违法行为适用按日连续处罚的适用路径应作方向性调整,即在明确“立法适用”的前提下转向完善“执法适用”。

  • 标签: 程序性环境违法行为 按日连续处罚 适用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