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反对解释是法治社会的一个原则。这一原则强调,对明确的法律规范,尤其是强制性法律规范,法官等法律人应该直接认定其意义并加以贯彻,而不能解释,尤其不能过度解释。反对解释的场景是个审判等活动“语境”的问题,但由于场景都是片断,因而难以从理论上系统叙述,所以,我们只是把场景作为思考的起点和归宿,在法治理念下叙说反对解释的一般要求。我们相信,法制要求人们对法律规范的固有意义保持克制,要求尊重法律的权威。能动主义是一种克服司法机械的思路。司法能动主义者几乎把严格等同于机械。但法制恰恰是因为有了适度严格才显示其魅力,如果到处能见到灵活那就不可能有法制。近百年来,几乎所有的法学都围绕着维护或破除法律的严格(或机械)而展开。但从法制基本教义看,司法克制主义是主流,而能动主义只能在克服法律过于死板,或协调法律与社会正义的严重冲突时才显现其功用。反对解释的主体是所有的适法人员,对不同的主体有不同的要求。
简介:“积极政府”指政府作为积极的行动者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扮演的角色。中国自大禹治水传说开始,就表现出积极政府的特色。这是中国发展的优势。只是这一优势曾经为近代西方主流价值,也为历史上伴随积极政府产生的负效应所遮蔽,甚至被扭曲,未能得到恰如其分的评价和理解。基于中国事实场景,可以充分理解“积极政府”在中国历史进程中所扮演的积极角色和相伴随的消极效应。从中国历史发展和改革开放实践看,一个积极有为的政府是必要的。只是在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中,要对积极政府以合理的角色定位,建设一个有合理边界、高效廉洁、能激发和调动全体民众积极性的“积极政府”。
简介:1“概要”叙事和“场景”叙事是小说叙事中两个重要的概念。所谓“概要”叙事,指的是通过历时性“讲述”的方法对故事的本末加以概述性的陈述,它是小说最为古老、最为基本的叙事手段。而场景则直接提供画面,既包括“正在发生”戏剧性的事件,也包括一般的风景和场面描绘。柏拉图最早对这两个概念进行了严格的区分,并认为“概要”的讲述(telling)要优于“场景”的描绘(showing)。新亚里士多德学派和现代小说理论则持完全相反的看法。甚至有人将侧重于概要叙事还是场景叙事视为传统小说和现代小说的分野。意识流小说所建立起来的“共时性”叙事是一种较为极端的尝试。作家在写作过程中,往往会在同一个瞬间联想起并感觉到无数的生活和记忆画面,如果按照现实主义的方法,作家必须在这些画面中进行必要的取舍或者至少为这些画面的出现排定顺序。而意识流小说的出现则为作家同时提供所有这些画面给予美学上的保证。“时空倒错”和“自由联想”不过是其表面特征,意识流小说试图从根本上压缩甚至取消掉“概要”性叙事,而完全通过场景和画面的并置来展现时间。理论界似乎更愿意将这种共时性叙事看作是对电影或绘画的模仿。正如克洛德.西蒙曾指出的那样,“小说不再是示范讲解而是描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