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职业资格证的滥用和泛化是存在于我国行政法治中的重大症结,因而成为近年来我国行政系统所要根治的热点问题。自2013年以来,国务院着手取消各部门制定的大量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目前已公布取消了434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然而,职业资格证的治理是法治范畴的问题,只有从法治的角度对职业资格证的治理进行判断,并将它纳入法治系统之中,问题才能够得到彻底解决。为此,职业资格证的治理也应当纳入法治政府的范畴之中,应该纳入行政法治的全过程之中,执业资格证的治理应当分阶段进行。具体而言,通过职业清单将合理的职业资格证予以保留;职业资格证的治理应当与标准化法的标准相契合;要将职业资格证更多的视为法律范畴的问题,而不是视为行政范畴的问题,就是将职业资格证的确定权放在立法机关手上;将职业资格证确定的具体事项交给该职业本身去制定和规范。
简介:公司契约论在IPO阶段体现得最为清晰.如果契约论有效,IPO时披露的公司章程中就应当包括大量的个性与定制化条款,但现实恰恰相反.IPO章程中并未包含反收购措施、对交错董事会的实证研究也无法达成一致,反收购措施只是专属投资关系的有效补充.IPO章程并不像公司契约论设想的那样是治理创新和个性化定制的载体.对公司法供给方面的州际竞争研究中,尽管大型企业通常在特拉华州注册,但如果其总部设在较小的州,那么其更倾向于在该州注册.公司在较小州注册时,更期待对该州公司法未来的变化施加影响.上述两种解释都得不到公司契约论的支持.1980年至2000年中期阶段的实证研究表明,公司上市后管理层并未发起提升公司价值的治理变革,管理层维持了被认为将降低公司价值的交错董事会制度.2000年中期以后,公司治理环境出现了两大重要变化.其一,大量公司取消交错董事会,董事会独立性增强.其二,多数投票制度作为一项创新制度被广泛运用.虽然这两大变化可被视为降低代理成本进而提升企业价值的治理措施,但是契约论无法解释上述变化为何出现在当下,而非之前的阶段.
简介:通过立法、行政、司法和社会四个维度来控制行政裁量的四元结构,表面上穷尽了逻辑上的一切可能,但这种结构依然未能抑制行政裁量权的滥用。本文以警察盘查为线索,分析了实践中制度挤压型的裁量偏差,以及不良互动中诱发的裁量偏差,并提出这种裁量偏差是诱发行政裁量滥用的更为根本的、深层次的重要病灶。要彻底解决裁量滥用,不是从控制入手,而是需要我们去理顺有关的制度,剔除不合理的因素或影响,通过制度性舒缓和释放来解决问题。其次,要积极引入协商式的裁量模型,通过强化相对人的服从义务意识,进一步推进行政机关的柔性执法,在塑造良好互动关系的过程中有效规范自由裁量。
简介:近二十年来,在大规模征地运动中被焦点放大并标签化的地方政府利维坦之恶与失地农民的弱者形象需要进行重新的经验化理解,既有的征地维权范式研究需要被重新反思。鄂中X村的调查表明,村庄征地的社会基础和征拆体制是征地研究展开的两大前提性认识,农民在征地共识指引下通过土地、房屋等物质资本和社会关系资本与地方政府进行双向多次的地权博弈,以此来完成村庄集体所有土地国有化的产权转移才是征地的基本逻辑和真实经验。征地不仅是地权博弈和产权转移的过程,征地给村庄带来了农民阶层分化的扩大、地权共识瓦解下的土地纠纷和失地的精英农户以上访进行虚假抗争等社会治理后果,在基层治理性危机突出、地方政权的治理权力和话语权力不断流失的背景下如何完成对征地的治理需要学界和政策部门加以认真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