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发生医疗事故,医疗单位和医务人员不仅应根据我国办法》和《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承担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而且还应承担民事责任。在目前,我国对医疗事故民事责任承担的法律规定主要有两个: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下简称《民法通则》)第119条的规定:“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抚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另一个是1987年6月29日由国务院发布的《医疗事故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仍第18条的规定:“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可根据事故等级。情节和病员的情况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补偿费标准由省、自治区、
简介:2013年10月19日,由中国案例法学研究会主办、清华大学法学院承办、中央财经大学法律援助中心、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信法网公益团队协办的中国案例法学研究会2013年年会在清华大学伍德舜楼学术报告厅召开。此次年会是中国案例法学研究会经中国法学会批准成立以来召开的首次年会,年会的主题为“指导性案例的理解、评价与适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国法学会、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山东英才学院、北京仲裁委员会、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北京市尚权律师事务所等单位的有关专家和学者参加了本次年会。
简介:当前学界对指导性案例的研究多着眼于性质/效力,但对于司法实践而言,更重要的是其适用方式.并且,性质/效力与适用方式分置于本体论与方法论两个视阈.探析指导性案例的性质/效力为适用奠定基础,但不能混淆两者之间的区别.作为一项司法实践技术,如何适用指导性案例必须梳理清楚适用方式一“参照”的逻辑附着于演绎推理的类比推理.演绎推理是指法官裁判案件的基本三段论.但当面对大前提(Rn法条)的模糊、冲突等问题,通过以该法条为连接点的案例检索,获得指导性案例GC-XX,并类比待决案件C与GC-XX的要件相似性,在盖然相似性的基础上,将GC-XX的裁判要点用于补强Rn的模糊、冲突等问题,强化演绎推理的大前提,进一步增强指导性案例的实践操作性,使法官“能用”“敢用”“会用”指导性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