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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制定1979民检察院组织法,是"文革"后恢复国家政权建设的重要措施。彭真直接领导了这部法律的制定工作,其在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的草案和说明的基础上,对检察机关的性质、任务、领导体制、检察权的范围以及检察机关的工作原则等重大事项,提出了重要的修改意见。1979年民检察院组织法实际是1982年宪法确立检察机关的基础,是新时期我国检察制度形成和发展的源泉。

  • 标签: 草案和说明 性质和任务 领导体制 检察职权范围
  • 简介:微软“黑屏”事件的发生揭示了法律对知识产权自力救济行为所存在的规范空白。数字作品与网络空间的结合使代码具有了可控性,从而在事实上使知识产权人在网络空间能够实施自力救济行为。无论是从规制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出发,还是从矫正网络空间的失衡状态出发,法律都应当以明确的规范形式规制网络空间的自力救济行为。

  • 标签: 网络空间 自力救济 代码可控性 解释论 立法论
  • 简介:日本公司法中的公司债债权会议制度介绍李晓红公司债债权会议是同次公司债债权人为彼此共同的利益而组织起来的临时性会议机构,它因债权与发行公司债的公司间债务关系的存在而存在,旦该次公司债偿还完毕,这次的债权会议即告完结。公司债是具有发行资格的公司...

  • 标签: 债权人会议 公司债债权人 日本公司法 制度介绍 发行公司 受托人
  • 简介:、对上海现有未成年刑事检察诉讼程序的理性思考1.审查逮捕阶段的特殊程序(1)亲情会见程序(亲情热线)亲情会见程序是指检察机关安排符合定条件的在押未成年与其家长会面或通话,以促使未成年认罪悔罪,唤起其回归社会的信心。实践中该程序运用率不高。原因在于被羁押的涉案未成年人多为外来人员,父母在外地,且会见前需要大量准备工作,时间不允许。该程序可从两方面完善:是通过可视电话进行远程亲情会见;二是设立合适成年人参与程序作为补充。

  • 标签: 程序改革 未成年人 刑事检察 诉讼程序 实践 检察机关
  • 简介:以回应现代社会分层带来的诸多问题的民事诉讼结构无论如何设计,都无法回避如何保障双方当事进行诉讼能力实质平等这核心问题。西方两大法系国家以自由主义为理论基础从当事私权的视觉解决这问题的经验,不能解决中国社会转型期的问题。基于中国的国情和司法实际,需通过积极的法官能动政策以及法官与律师(当事)充分信任、合作的角度来设计诉讼结构。

  • 标签: 民事诉讼 实质平等 理念解构
  • 简介:<正>1984年,美国马里兰州青年特姆伯尔因犯有强奸杀人罪被判处死刑。他在绑架强奸名妇女后,用棒球棒将其打死,并割开其喉咙。作案时,特姆伯尔差四个月不满十八周岁,他依据宪法修正案第八条提出上诉,认为对个未成年适用死刑,构成了"残

  • 标签: 未成年人 适用死刑 马里兰州 上诉法院 伯尔 行为标准
  • 简介:出卖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在我国合同法上已经被统合进了违约责任,我国法奉行的是违约责任“单轨制”,而不是违约责任与瑕疵担保责任并存的“双轨制”。我国法上的违约责任是个统的概念,应当作统的解释,不宜人为地制造分裂。解释论上主张物的瑕疵担保责任相对独立存在,是在变相地肯定“双轨制”,本身是种叠床架屋的构造。

  • 标签: 物的瑕疵担保责任 市政官救济 违约责任 统合说
  • 简介:《企业破产法》设计了债务高管人员承担民事责任的制度,但有关责任追究机制的框架设计尚不甚清晰。如何建立个符合破产制度目的的债务高管人员民事责任追究机制,是《企业破产法》在实施过程中所面临的个现实问题。破产债务高管人员的民事责任制度的实现有赖于个较为完善的民事责任追究机制的确立和运行。民事责任追究机制的中心是确定民事责任的追究主体和实现方式以及法院的特殊审理程序与职权。逐步明确和完善以债务高管人员民事责任追究主体和法院职权为核心的责任追究机制,是实现《企业破产法》所设计的债务高管人员民事责任制度的核心与制度保障。

  • 标签: 债务人高管人员 破产民事责任追究机制 破产管理人 法院民事责任核定权
  • 简介:我国《合同示》第286条规定承包就工程款债权而对工程享有优先受偿权,其法理基础是法律的公平原则。正因此,承包优先受偿权应该得到充分的行使。然而也正是为了公平的缘故,承包优先受偿权的行使又应该受到限制,这种限制主要是:建设工程性质的限制;建设工程受让人权利的限制;发包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等特殊支付关系的限制等。

  • 标签: 合同示 中国 建设工程 承包人 优先受偿权 法理依据
  • 简介:1978年以后,我国为了迅速重建市场财产体系,只能依靠人为理性的快速建构,历史地选择了物权/债权的二元区分财产权结构。总体来看,这结构既有历史前见提供的路径依赖,又符合日常经验的常识认知,也能满足资产阶级革命的时代需要以及现代交易的正当保护要求,因此具有历史、经验以及逻辑的自洽性,从整体结构上应予保存。与此同时,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带来的复杂交往互动,这典范式结构也从产生、变化阶段走向质疑阶段,受到了不绝的批评,基于其内在理论冲突、外生“中间权利”现象以及逻辑推演规则应用中的诸多矛盾,必须对现有物权/债权的僵硬区分标准予以改造。为此,有必要在现代权利话语语境下,以“义务的知晓”作为物权逻辑链的新支撑,通过三个层次的默示外观反向推理方法重新建立物权的判断标准。同时,可借以实现私人意思判断坐标的转换,以权利人本人的意思与权利相对的意思相互制约、互动并行。

  • 标签: 物权 债权 对世性 义务人的知晓 默示外观
  • 简介:由中国政法大学比较法研究所、中德法学院、当代德国法学名著联合主办的大型法律网站“天法网”将于近期正式开场。在现代信息传播高度发达的今天,网络是个促进交流和广开言路的自由场域;而法律之追求的最高境界当为“大同天下之普遍法、宇宙法、统法”的

  • 标签: 即将开场 天一法网 法网即将
  • 简介:<正>指纹是手指第节皮肤乳突花纹的简称。指纹的同认定是指为解决两枚指印是否同手指所留而进行的科学检验过程。现场指印不仅有助于推断作案时间、地点、人数、手段及过程等情况,而且更重要的是可以利用来进行人身同认定,从而为揭露和证实犯罪提供证据。、指纹的特定性是指纹同认定的根据指纹具有极强的特定性。指纹的特定性,是指每个人各个手指的花纹结构和细节特征的总和是特定的,不与任何第二者相重复。父母及其子女之间,甚至孪生兄弟姐妹之间,尽管其相貌特征极相似,然而他们的指纹却绝不相同。长期以来,中外指纹学家曾经对不同人种、不同民族的指纹进行过大量的观察和研究,迄今为止从未发现两个完全相同的指纹。指纹的特定性是指纹所具有的特殊的本质属性,是指纹特定化的

  • 标签: 指纹特征 特定性 细节特征 认定 指印 手指
  • 简介:<正>本月司法执法方面的动态:据悉,自党的十四大以来,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已起草制定各类法规2400多项,其中包括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行为规范,行政监察、民主监督和组织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党内违纪行为的处理原则和定性量纪标准等。已初步建立起党的纪检法规体系和行政监察法律体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近日指出:在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中,要彻底摒弃人治的观念,树立权

  • 标签: 行政监察 挪用公款罪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主诉检察官 依法治国
  • 简介:<正>本月司法、执法方面的动态如下:1月18日,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召开1999年第次全体会议,强调今年要把“严打”作为首要环节,把治理人民群众关心的“乱”点作为当务之急,加强治安防范和管理。另从中纪委第三次全体会议上获悉,截止去年11月底,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举报电话161.2万多件(次),立案14.2万多件,结案12万多件,处分12.4万多人,在受处分的人员中,县

  • 标签: 人民币 澳门特别行政区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检察机关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受贿罪
  • 简介:<正>4月20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委员长会议作出决定,要求全国人大常委会在本年度内,对7部法律和有关法律的决定进行执法检查。这7部法律和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是:《农业法》、《水土保持法》、《税收征收管理法》、《海洋环境保护法》、《促进科技成果转换法》以及《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继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5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在全国法院电话会议上指出,“执行难”严重困扰着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各级法院对“执行难”问题要予以高度重视,下大力气解决。5月8日,司法部首次命名20家律师事务所为部级文明律师事务所。5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法官违纪举报中心成立。5月12日,中共中央举办《金融安

  • 标签: 月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 “执行难” 司法部 律师事务所 委员长
  • 简介:<正>本月司法执法动态:5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任行政长官人选在澳门由推委会选举产生,何厚铧当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任长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近日指出:人民法院改革的方针应是积极探索、循序渐进、统筹考虑、立足当前,改革不可能步到位,只能成熟件,改革件。改革要把握两个重要原则,是党的领导,二是人大监督。肖扬又

  • 标签: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澳门特别行政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中级人民法院 受贿罪
  • 简介:把being翻译为“存在”或“在”.会有个始终无法解决的问题:遇到举例说明的时候,所举例子与它们不致,因而无法说明它们。比如,“天是蓝的”这个例子如何能够说明“存在”和“在”呢?相反,若是把being翻译为“是”,就不会有这样的问题,因为例子与所说明的东西乃是致的,因而可以起到举例的说明作用。从举例的角度看,“‘是’到底”是有道理的。

  • 标签: 举例 存在 BE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