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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政府——社会中间层——市场"元框架是一种用以表明和展示不同经济法主体之间的组合关系与法律地位的理论模式。但是,在对以往研究成果的回顾与梳理中我们发现,那种基于传统利益分析方法而确立的"元框架"以及由此形成的社会中间层理论,其实只是一种理想主义。对"元框架"进行重新解读,首先需要研究该框架对主体所作的理论假设与现实中的主体是否相符;经济法实践中的社会中间层主体与其假设之间所存在的反差,可能是导致现有社会中间层理论缺乏应有实效的根本原因。新型社会中间层理论的经济法构建应当明确社会中间层所处领域是一种"场所"、社会中间层之目的在于为实现"政府与市场互动的耦合"提供方法和路径、以及在干预主体和干预受体之中为社会中间层寻求定位并据此确立其权力(利)运行边界等个基本命题。

  • 标签: 社会中间层 法律维度 经济法主体 三元框架
  • 简介:广东项法学研究课题获2006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立项为一般项目或青年项目,其中,一般项目二项:中山大学法学院徐忠明的《传统中国民间法律意识的文化解释》,中山大学法学院张民安的《侵权法上的作为义务研究》;

  • 标签: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 法学研究 立项 课题 广东 一般项目
  • 简介:8月15日上午,皖闽苏省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2015年学术研讨会在安徽大学正式开幕。安徽大学党委常委、纪委书记胡小松,福建省委政法委委务会议成员、省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张琦,安徽省法学会秘书长孙荣传,江苏省法学会副会长、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李友根出席会议;来自皖闽苏省经济法学研究会成员以及中国政法大学、陕西科技大学等高校学者等共80多人参加会议。

  • 标签: 学术研讨会 法学研究 法学会 经济 学会秘书长 合肥
  • 简介:法庭言论入刑固然有其必要性,但也不是毫无逻辑和底线。"明显而即刻危险原则""真实性抗辩原则""公共利益原则"等,英美国家精心设计的致力最大限度保障言论自由的方案,为厘清法庭言论的刑法边界提供了有益借鉴。划分刑民边界,明晰要件要素,扩展阻却事由,保护善意言论;高配入罪门槛,区分善意和恶意、公益和私利,等等,在审慎扩权的同时严格限权,是新条款施行平行不悖的两条进路。

  • 标签: 《刑法修正案(九)》 法庭言辞入罪 刑罚边界
  • 简介:人侵权的安全保障义务人的责任有种情形:违反约定的安全保障义务的,安全保障义务人承担违约责任;违反法定的安全保障合同义务,由赔偿权利人选择安全保障义务人承担违约责任还是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违反法定的除合同义务以外的其它安全保障义务,安全保障义务人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安全保障义务人承担违约责任后,其追偿的数额应以不超过侵权第人可能赔偿的数额为限。

  • 标签: 安全保障义务 补充责任 合同义务 法定义务
  • 简介:日本人在用汉字对接西方文化时,是力图以汉字去适应西方的思想原貌,日本新词中的日本文化性,比起严复译词中的中国文化性来,更接近西方文化的性质,更适于对西方工业体系/教育体系/知识体系的表达。中国在救国图强的紧迫性中,全面引进日本新语,又正合了要在最短时间找到把握西方工业体系/教育体系/知识体系的语言工具的实用心理。甲午战败后中国全面引进日本政治体制和教育体制,都为日本新词成为中国现代哲学基本语汇提供了背景支持。

  • 标签: 中国现代哲学基本语汇 汉字文化圈 日本新词 中国现代性
  • 简介:责任定性是会计师对第人民事责任问题的核心,它直接涉及到会计师民事责任的归责及因果关系的确定.违约责任论忽视了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具有明显的局限性;产品责任论的优点是它能较好地保护投资者的利益,但会计师提供的财务报告等会计信息与产品责任法中的产品具有本质差异,将会计信息作为一种"产品"欠妥当;会计师对第人民事责任的性质应定性为侵权责任.

  • 标签: 民事责任 财务报告 第三人责任 注册会计师 定性 中心
  • 简介:民法总则第61条第款基于"内外有别"的法理确立了"善意有效"的规则,将法定代表人越权担保的规范适用重点引致到"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判断当中。英国对"推定公知"规则的放弃,以及美国判例法中对"固有授权"规则的设计与运用都表明,在法定代表人越权行为中,应坚持"原则有效,例外无效"的立场,并就具体情况得出具体结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这一"除外条款"的立法表达范式,不当限缩合同有效范围,并未考量商事活动对交易便捷与交易促进的现实需求。应经由民法典编纂,实现越权代表问题的体系缝隙弥合,并就越权担保行为划定"善意(不知情或不应当知情)有效"、"不为善意(知道或应当知道)类型化有效"以及"恶意串通无效"的效力区间,以实现越权担保效力规则的体系性优化。

  • 标签: 越权担保 《民法总则》第61条 推定公知 知道或者应当知道
  • 简介:美国在隐私立法听证会与法学理论上,并存种观点:基本权利观点、经济分析观点和社区导向观点。这种观点都有各自的规范性要求,通过比较,鉴于当代法制语境中人民的矛盾性的"二元"需求与我国隐私权保护面临的难题,社区导向观点与其规范性要求应当构成我国隐私权保护所宜借鉴的理论模式。

  • 标签: 隐私权 社区导向观点 规范性要求 法益衡量
  • 简介:奥地利法学家汉斯@凯尔森创立了"纯粹法学",他反对在法学研究中掺入任何价值标准和意识形态的因素,一贯倡导法学研究的纯粹性.在一书中,凯尔森认为布尔什维主义的政治理论中存在对矛盾,因而得出布尔什维主义在实践上是极权主义的结论.但是事实上,凯尔森所谓的对矛盾都是他主观臆造的产物.因此,凯尔森以主观判断得出的结论代替客观事实进行政治学研究,恰恰违背了他自己所提倡的方法论准则.

  • 标签: 虚构矛盾 事实矛盾 凯尔森 法律思想 《布尔什维主义的政治理论》 纯粹法学
  • 简介:谦谦君子。休休有容得人心;铮铮铁骨,殷殷柔情待他人。他是淑质英才的典范,用善良的心性驰骋于古城商圈,是谦逊随和的代表.用真诚的念想打动着启航佳苑住宅区的每一个住户。他就是现任西安市桥启航社区主任、西安市沣东新城祺鑫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陕西溪莲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汉文化研究中心理事、沣东新城慈善会理事、陕西省新闻图片社理事,优秀共产党员刘喜联。

  • 标签: 社区主任 西安市 区人大代表 优秀共产党员 文化研究 新闻图片
  • 简介:《制裁论》是佐伯仁志教授持续二十年研究制裁理论的真诚之作,也是日本法学界唯一一部横跨刑事法、民事法、行政法大领域探索制裁制度系统理论的集大成之作。

  • 标签: 系统理论 刑事法 民事法 集大成 行政法 制裁
  • 简介:独立审计准则的性质只是行业协会制订的内部自律性规则,它不能作为认定会计师过错的法定标准,判断会计师主观上是否存在过错,应以“职业注意义务”作为衡量标准;在认定会计师侵权民事责任的因果关系时,宜借鉴美国的做法,将因果关系分为事实因果关系和法律因果关系。对于事实因果关系,以“重大性”为依据,采用因果关系推定理论,对于法律上因果关系的判断,采用英美法中的“合理预见说”;对于不实财务报告“重大性”的认定标准,应从理性投资者决策和信息对股价的影响两个方面综合考虑。

  • 标签: 独立审计准则 职业过错 因果关系 重大性
  • 简介:在实践中,仲裁裁决侵害案外人利益的情形时有发生、形式多样,而现行法并不能为仲裁裁决案外人提供充分、有效的救济。通过对比分析,在既有的第人撤销之诉制度基础上,构建案外第人撤销仲裁裁决之诉制度较为可行。为此,需要进一步明确该撤销之诉的适格当事人、撤销之诉的客体范围以及程序的选择适用等问题。

  • 标签: 仲裁裁决 仲裁案外人 撤销仲裁裁决之诉
  • 简介:现阶段未成年人犯罪已呈现出社会危害加重和人身危险性增加的总趋势。其具体表现是:就犯罪人方面而言,集中表现为犯罪低龄化继续发展、具有多次犯罪经历者明显增多、发案前多处于闲散状态以及受教育程度的提高;就犯罪行为方面而言,主要表现为结伙犯罪的组织化程度明显提升、犯罪手段的暴力化倾向进一步加强、暴力犯罪成为最主要的犯罪类型以及犯罪认知度提高和作案的预谋性增强。上述趋势对未成年人犯罪的一般社会观念、实践对策和理论研究均提出了前所未有的严峻挑战。

  • 标签: 未成年人犯罪 实证调查 新趋势与问题
  • 简介:2011年8月《婚姻法司法解释()》颁行以来,离婚协议履行过程中出现约定赠与方任意行使撤销权的现象屡见不鲜,导致受赠方权利无法实现,背离了当初选择协议离婚的初衷。虽然《合同法》已经明确规定涉及婚姻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不适用于该法,且这种认知在我国被普遍接受。但是法律都是相通的,不同的部门法之间有个性也会有共性,既不能抹杀个性,也不能对共性视而不见。为了保障离婚协议约定内容的具体实现,文章首先厘清了《合同法》与《婚姻法》的关系,进而论证在离婚协议中设定违约责任条款是可行且必要的,从而得出赠与方不得行使任意撤销权之结论。

  • 标签: 离婚协议 违约责任 撤销权
  • 简介:我国延长侦查羁押期限制度是"保证侦查"和"严控期限"两个相互冲突的价值理念平衡的产物,在制度规定与司法运行方面均存在一定的问题。在制度规定方面《刑事诉讼法》第154条的规定不够严谨周密,逐级层报制度耗费较大的时间成本;在司法运行方面检察机关对提请延期案件的审查把关较为宽松,对逮捕措施正确与否的监督流于虚置,对同案处理的轻罪犯罪嫌疑人一并延期有失公允,忽视对羁押必要性的审查等。数据分析表明现有制度无需大规模改造,司法运行中存在问题需要局部调试,从而真正达到监督侦查、严控期限的立法初衷。

  • 标签: 侦查羁押制度 反思 调试
  • 简介:目前我国的婚姻立法越来越多地将婚姻中的房屋界定为夫妻一方所有,其忽略了对非产权方配偶利益的保护。鉴于婚姻住宅对婚姻当事人的重要意义,从呵护婚姻、稳定家庭的立法目的出发,应当借鉴其他国家的相关规定,对婚姻住宅及其非产权方配偶的利益予以明确的法律保护,即赋予婚姻住宅非产权方配偶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居住权、处分婚姻住宅的同意权。在离婚时,法院应当根据非产权方配偶对婚姻住宅的贡献,确定其对婚姻住宅经济价值的份额,在非产权方配偶无住房且比产权方更需要住房或者需要抚养子女时,将婚姻住宅判决由非产权方配偶使用。

  • 标签: 婚姻住宅 非产权方配偶 居住权 同意权
  • 简介:类推适用作为填补法律漏洞的方法在司法实践中被法官广泛运用。由于实证和理论研究缺位,该司法方法的实证现状较为混乱。法官对于类推的运用既不系统也不成熟,存在误判类推之前提和不当类推的种种不足,与之对应的便是裁判说理的'众说纷纭'。法官在运用类推时首先应当正确识别法律漏洞,区分'有意'和'无意'的违反计划,并穷尽现存规则之可能的文义;其次,通过构建形式类推和功能类推这一两层次多阶段逻辑,在形式上保证法官依法裁判,在实质上实现司法方法的社会功能;再次,依托构建的应有路径实现系统、有的放矢的裁判文书说理,推动民法方法论在裁判和说理中的自洽,实现个案裁判中利益的恰当分配和法定的安定性利益的妥当安排。

  • 标签: 类推适用 实证研究 法律漏洞 形式类推 功能类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