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必须意识到农村的发展是我国扩大内需的主要方面,而相应的应该意识到必须研究主要为农业提供生产资金的农村信用社,只有农村信用社的健康,稳定发展,才能为农产提供所需的大量资金。我国经济正以极其迅猛的态势向前发展,近期我国放开了对贷款利率的上限及下限的管制,尤其放开了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上限的管制,这充分显示了国家对农村信用社改革成果的认可,但是不得不承认农信社还存在着巨大的金融风险,并且有很多值得改进的地方。而随着利率市场化的加剧,银行间竞争日趋激烈,因此如何提高农信社对金融风险抵御的能力同时在激烈的竞争中处于不败之地显得尤为必要了。
简介:农户贷款是商业银行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为广大农户提供普惠、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解决农户贷款难问题,按照普惠制、广覆盖、商业化要求,对农户家庭内单个成员发放的小额自然人贷款。2009年年初,浙江省个别商业银行开始进入村镇一级市场推行该项业务。经过几年的发展,开办农户贷款的商业银行分别在客户准入、流程设计、授权授信、利率定价、贷款约期、贷款担保等方面进行了探索实践,贷款流程逐渐趋于成熟,服务能力显著提升,风险得到了有效控制,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近年来,随着农户贷款业务的急速发展、农户贷款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银行在农户贷款管理、不良贷款压降上的压力也相应增加,商业银行急需解决的首要问题集中到了处理好农户贷款发展和风险间的关系。本文就浙江省商业银行农户贷款实践管理作浅略分析。
简介:随着信用风险在中国市场的积累,债券违约风险逐渐上升。本文通过KMV等信用风险模型对2013-2014年发行的公司债、企业债及私募债进行分析,估计样本公司的资产价值和波动率,同时进行违约距离测算,并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将其作为多元probit模型的自变量计算得到违约概率。实证结果表明,公司债的违约风险最大而企业债相对安全,私募债虽然风险较小但方差更大,其中银行间私募债风险最低,而中小企业私募债风险更高,这表明应加强上市公司监管并防范私募债风险,同时引导更多优质企业进入以发挥为中小企业融资的功能。
简介:作者认为,有关风险投资方面的国际法律,对于我们正确理解风险投资活动和加强合作帮是非常重要的。我们首先必须了解有关国际法律的内客和框架,然后才能在风险投资方面进行更好的合作。由于中国和美国的法律背景和环境不一样,所以在合作前双方一定要进行有效的沟通,并签订法律方面的协议,这样对双方都有利,通过签订法律协议,双方不仅可以提高沟通的效率,同时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在合作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有关问题。协诚内容必须切实可行,里面的条文不仅要符合双方的意向及当时的具体环境,还必须具有可操作性。签署协议的时候要考虑到未来,要设想未来的各种可能性,并把主观判断以及如果出现这种可能性应该怎样处理等等,体现在所签订的法律协议中,以使未来的不确定性风险最小化。签订法律协议,也是我们对风险认知的一种事前准备,这样做可以让我们知道可能会有哪些风险,从而在合作中尽量避免这些风险的发生,使双方的合作更加顺利。因此,法律协议是业务合作中的必不可少的一部分,而不是游离于业务之外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