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第二讲税务行政复议程序税务行政复议程序指税务行政复议机关处理税务争议的程序,包括申请、受理、审理。决定等环节。一、税务行政复议的申请申请复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复议申请人是认为税务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直接侵犯其合法权益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或其他当事人。2.有明确的被申请人。申请人必须指明对哪一个具体税务机关的行为不服。3.有具体的复议请求和事实依据。其复议请求可以分为要求撤销、变更或履行税务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以及行政赔偿请求。4.属于法定的复议受理范围。超出法定复议受理范围的税务争议,不得申请复议。5.属于受理复议机关管辖。申请人应向有管辖权的复议机关申请复议。6.申请人在提出复议申请前已经按
简介:1、什么是行政诉讼?2、什么是具体行政行为?3、什么是行政诉讼的当事人?4、什么是行政复议?5、当事人对行政机关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是否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6、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多长时间内提出?7、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中,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必须同时具备哪些条件,人民法院才判决予以维持?8、行政案件中,人民法院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被告是否可以以同一事实和理由作出与原具体行政行为基本相同的具体行政行为?9、行政诉讼法的立法目的是:保证人民法院正确及时审理行政案件,保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