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目的:了解大兴区非法行医治理现状,为制定整治对策提供依据。方法:对2011-2012年大兴区非法行医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结果:2年间共取缔427户次,立案处罚151起、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12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93起,与行刑衔接开展前相比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1、〈0.05),综合治理使得非法行医初步得到遏制。结论:借助行刑衔接机制,初步解决了在打击非法行医工作中经常遇到的调查取证难、行政处罚与执行难等一系列制约卫生行政执法的难题。应将行政处罚作为目前治理非法行医的有效手段,以提高办案质量与效率和案件移送的成功率为切入点,及时将那些明知故犯、无视病人生命与健康权而再次非法行医者绳之以法。
简介:鄱阳湖水域因边界纠纷、非法采砂、非法捕捞等不稳定因素,较易引发跨行政区划群体性事件。其主要特征为利益性、聚合性、复杂性和暴力性,其引发的纠纷类型为捕捞纠纷、水上交通事故纠纷和采砂卖砂纠纷。目前,鄱阳湖水域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面临以下现实困境湖区管理体制不顺、各职能部门未形成合力、缺乏科学高效的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应对群体性事件更多强调维稳处置而未凸显有效预防、尚未建立处置群体性事件的相应保障机制、情报信息不畅通且各部门间信息资源难共享等。构建鄱阳湖水域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的机制的重点在于组建鄱阳湖管理委员会,建立、健全鄱阳湖水域群体性事件的预警机制和应急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风险评估机制。
简介: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公报指出:"优化司法职权配置,推动实行审判权和执行权相分离的体制改革试点。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从全国主要跨省区流域污染的若干重大案件的问题入手,提出了治理这类污染问题面临的困境;从法经济学和现有司法体制的角度分析了导致这些案件发生的主要原因;探讨了在解决跨省区流域污染案件中的司法机制的缺陷;并提出了解决这些跨省区流域污染案件的四大对策:一是在国家层级上将司法辖区与行政辖区分开,即建立跨省级行政区的若干大区法院或巡回法院,专门受理省级行政区之间的跨区冲突案例;二是将现行的法院的经费与人事任免的横向关系改变为从最高法院到基层法院的纵向垂直关系;三是可以尝试由最高人民法院内设立巡回派出法庭,为建立全国大区法院或巡回法院的过渡;四是建立法官独立的保障机制。最终从司法体制上解决跨省的地方司法保护主义的问题。
简介:虽然我国大陆与台湾地区基本社会制度迥异,但在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和发挥社会主义制度政治优势的前提下,全面了解台湾地区基层社会治理机制,对于大陆深化对基层社会治理问题的认识,仍然具有一定的积极作用.梳理而言,台湾地区基层社会治理机制体现以下特征:即“地方自治”是其中轴结构,顸层设计是其制度前提,多元共治是其强大支撑,社会组织是其重要力量,“黑金政治”是其最大毒瘤,派系之争是其潜在困扰.由此,大陆地区必须高度重视基层社会治理的顶层设计,积极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充分培育市民社会,不断加强社会组织建设,努力推进社会公平正义,加快建设“强而善治”的基层政府.
简介:法国经济学家托马斯·皮凯蒂(ThomasPiketty)的最新著作《21世纪的资本》一经问世,就产生了广泛影响,甚至被称为“近10年来最重要的经济学著作”。《新左翼评论》2014年第1/2月号刊登的对皮凯蒂的访谈正是围绕着这一新作展开的。该访谈涉及收入不平等、财富积累和集中、不平等与民主制度的关系、代际冲突、累进税等一系列重要问题。本访谈是《新左翼评论》在艾丽丝·贝雅(AliceBéja)和马克一奥利维尔·帕迪斯(Marc-OlivierPadis)的采访(Esprit,November2013)的基础上新增加了最后的六个问题后形成的。为方便起见,采访者一律标示为《新左翼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