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随着中国社会的转型,公共服务领域的供需矛盾日益突出,社会组织的出现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政府失灵和市场失灵的问题。为了更进一步理顺政府与社会组织之间的关系,充分认识和发挥社会组织在社会管理中的积极作用,本文从发展规模和速度、结构分布、发展效益三方面描述了我国社会组织尚处在初级阶段的现状,并从社会组织自身和外部环境两方面剖析了其面临着资金、人员和政府支持力度不足等问题,在此基础提出了适应两者关系发展新特点的三点建议:转变社会管理理念,通过政府职能转变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加大扶持力度,创新模式培育扶持各类社会组织;加强监管,政府应积极参与社会组织的能力建设。
简介:社会组织,即“概称在社会转型过程中由各个不同社会阶层的公民自发成立,在一定程度上具有非营利性、非政府性和社会性特征的各种组织形式及其网络形态。”叶八届四中全会公报中关于“加快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社会治理体制创新法律制度建设。依法加强和规范公共服务,完善教育、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食品安全、扶贫、慈善、社会救助和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合法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加强社会组织立法,规范和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健康发展”的表述表明,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是建构现代国家治理体系、提升国家整体治理能力的要求。社会的发达组织能够使公共利益最大化,弥补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总体而言。我国的社会组织发展还处于初级阶段,尤其是基层社会组织对政府的依赖性较大。促进政府角色转换,增强社会组织服务公共社会的能力是改善地方治理的必经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