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土地财政长期困扰着地方政府对基本公共服务有效供给性,随着财政改革进程的稳步深入化,这影响效应又会逆向作用于地方政府改革进程。文章通过梳理土地财政与公共服务之间的既有文献,建构土地财政与基本公共服务产品供给之间的理论关系模型,以便诠释土地财政对经济性与非经济性公共服务产品之间理论关系,并得以有效区分与联系。同时,借助于随机和固定效应模型进行回归检验,厘清了土地转让与财政自主权对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的显著影响。此外,通过稳健性检验,发现土地财政的增加是会对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产生负向性外部效应。为此,需要正确处理好中央与地方的土地财政配置关系,优化土地税收结构,增强地方政府的财政自主性,进而推动土地财政的改革,实现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的有效性。
简介:为了正确认识“国家分配论”与“公共财政论”的关系,本文首先从财政本质、立论基础、所有制基础及财政职能等方面分析两种理论的不同观点:“国家分配论”是本质论,以马克思主义的国家观为立认基础,是建立于“劳动价值论”基础之上的公有制财政模式(或类型)。而“公共财政论”是模式论,以“社会契约论”为自己的立论基础,是建立于边际效用价值论基础之上的私有制财政模式(或类型)。故双方关于财政职能的涵义与具体内容也不同。其次,从财政本质、财政四要素和财政的理论框架等方面揭示两者的统一性:“公共财政论”在本质上与“国家分配论”是一致的,前者是“国家财政”这一“财政一般”在市场经济下的一种特殊表现类型。两者的财政定义均可看成是“主体、客体、形式和目的”四要素的统一体。两者都认为财政运行过程包含“收、支、平、管”等内容,即财政活动是财政收入、财政支出、财政平衡和财政管理等运动过程的统一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