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艺术歌曲”是德文lied,或英文ArtSong的中译,指的是按作品的产生方式、产生途径的不同,而与人民群众中口耳相传的“民歌”相区别的“创作歌曲”中的一个体裁类别。它是出自有素养的作曲家手笔的一种具有严肃艺术意味的声乐独唱曲,如德奥作曲家舒伯特、舒曼、勃拉姆斯及我国作曲家萧友梅、黄自、贺绿汀、丁善德及其他作曲家所作的具有上述特点的独唱声乐作品。它的主要特点如下:(1)所采用的歌词大多是文学性较强的诗篇;(2)力求曲调与诗歌(化为歌声的文学语言)的丝丝入扣,水乳交融;(3)伴奏(通常用钢琴,有时也用小型乐队)在乐曲的总体结构中占有不可缺少的重要地位;(4)演唱、演奏上要求细致、内在,以能最大限度地、真实地揭示出诗歌与音乐所创造的意境作
简介:音乐是人类内心情感的一种表现形式。而声乐是人声的艺术,又是最能贴近人类自然的表达形式。声乐表演艺术不仅仅是一种再现的艺术,更重要的是将音乐赋予创造性,以丰富音乐的内涵,赋予音乐新的生命,这样才能保持声乐艺术的不断发展。当下在声乐学习和演唱中,人们往往比较注重歌唱发音技巧,而忽略了演唱中的情感创造。笔者认为声乐演唱者只有在对作品本身内在底蕴充分透彻的把握,并在演唱的过程中将作品的内在情感充分地表达出来,才能使演唱富于表现力,从而更好更精准地将声乐意境诠释与表达出来,收到应有的演唱效果。如何加强在声乐表演艺术中的情感创造性是众多的音乐教师和歌唱演员不断探索的重要课题。
简介:传统的记事、表意和叙事,除了通过语言和文字来实现,还可以通过物象或图像来实现。用物象和图像作为媒介,通过象形、指事、形声、会意等视觉“组词”和谐音、形容、比喻、象征等视觉“修辞”手段,形成具象的可视符号进行远距传播和错位传播,是历史和民俗中最具“艺术”精神的文化遗产。这种物象表达方式积淀在一定的文化系统或人群(如无文字民族)中,形成种种具象的甚至艺术化的形式结构及“修辞”方式。人们以物为信,用物象来借喻或象征,约定俗成地共享某些可表达、可解读和可传播的视觉语汇,并渐渐固化为相应的认知习惯和符号化系统。直到现在,即使是已经使用文字的人群,物象表达仍然是在某些场合通用的信息传递方式。和身体、动作、图像、空间等一样,物象表达的丰富视觉语汇及其修辞方式,是视觉人类学关注的人类视觉表达行为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