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对哪些犯罪负刑事责任已成为学界共识少、司法实践矛盾丛生的难题。宏观层面上有罪名论和罪行论的争议,微观层面上有具体罪名入罪和出罪的分歧。为求得共识按照立法根据分析、立法模式分析、共识与结论的递进提出新的解答思路。确定承担刑事责任范围的立法根据有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大、属于这一年龄段的常见犯罪、能为这一年龄段的人认知。现行立法的模式是在综合各种因素后舍司法主导模式而取立法主导模式。由此得出的结论是:1997年《刑法》第17条第2款列举出的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的内涵,对应的既非是罪名,也不是泛泛的犯罪行为,它对应得是刑法分则具体条文所限定的犯罪行为。
简介:摘要目的研究手术切口大小对白内障术后视力和角膜的影响。方法将患者分成A、B两个组后,均使用卡尔?蔡司手术显微镜(CarlZeissStativS88)和美国爱尔康白内障超声乳化仪(AlconInfinitiVisionSystem),分别对两组患者进行3.5毫米透明角膜切口和6毫米反眉弓形巩膜隧道切口白内障超声乳化术628眼和336眼,然后用多美Tomey角膜地形图仪TMS-4对患者角膜形态参数进行计算分析。结果A、B两组患者在术后7天时角膜散光度有较明显差异,3.5毫米角膜组于术后30天起无明显差异,6毫米巩膜组于术后90天才没有明显差异。术后30天,角膜组的散光度数低于巩膜组散光度数。术后7天角膜组SRI值要明显低于巩膜组,而SAI值却无组间差异。两组术后7天时,SAI及SRI值均高于术前水平,90天时恢复至术前水平。结论实施3.5毫米透明角膜切口超声乳化术效果较好,术后患者视力和散光恢复较快,角膜形态改变较小。
简介:摘要目的探讨一种简便有效的治疗高血压脑出血的手术方式。方法高血压脑出血病例共36例,其中高血压基底核脑出血26例,顶叶8例,枕叶出血2例,均采用直切口、锁孔开颅显微镜下清除血肿,术中回纳骨瓣,不留置引流管。结果术后24h内复查头颅CT,血肿清除>90%以上者30例,血肿清除50%~90%者5例,血肿清除30%~50%者1例。术后第7日采用GCS评分方法评估意识状态,随访半年,2例因肺部感染死亡,余34例按照日常生活能力分级法I级14例,II级10例,111级7例,IV级5例,V级0例。结论直切口锁孔开颅能清除绝大部分血肿,直视下操作,操作简单,手术时间短,创伤小,术后无需要留置引流管。
简介:摘要目的推广外科微创治疗小儿腹股沟斜疝的方法。方法采用经下腹横纹小切口行小儿腹股沟斜疝疝囊高位结扎术46例。结果46例患儿手术顺利,手术操作时间平均25min,术中出血少,术后均恢复良好,术后住院时间平均3d,随访无复发。结论经下腹横纹小切口行小儿腹股沟斜疝疝囊高位结扎术适合小儿腹股沟斜疝患者,尤其是4岁以下患者,具有疗效确切,痛苦小,住院时间短等优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