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虽然已经实施,但其自身存在的若干技术性问题,使得排除规则的实施效果不容乐观。这些问题既有实体规则方面的,如非法言词证据内涵、外延不明确,对'二次自白'、'毒树之果'、重新取证问题缺乏规定;又有程序规则层面的,表现为辩方举证违法'难'、法庭启动调查程序'难',控方证明合法'易'以及因法庭裁决程序缺失导致审查程序被虚置。此外,在我国'一元制'的法庭审判结构下,非法证据信息对法官心证的'污染'难以被有效清除。上述任何一个问题都足以使排除规则在实施中大打折扣,甚至面临着整体被规避和被架空的危险,对此应当引起高度重视。
简介:“两高三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刑事案件严格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由于受实体真实主义和犯罪控制模式的影响,加之新规系中央政法各机关之间相互博弈的结果,因而具有明显的局限性。其表现为:非法供述排除立场的退缩,“重复性自白”排除规则设置不尽合理,非法物证、书证排除规则未能取得新发展,非法证据排除适用的证据种类不明,允许重新取证将降低排除规则的实施功效,对被排除的非法证据允许随案移送有违非法证据排除宗旨和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改革的精神,对被告方再次提出非法证据排除申请进行限制的理由欠充分。尤其是相关实体性和程序性规范仍较抽象,不仅影响排除新规的实施效果,而且不利于加强刑事司法中的人权保障。因此,迫切需要在实践中运用法解释技术填补漏洞,以保障新规的准确理解和正确适用。
简介:我国新刑事诉讼法在"侦查"一章中设专节规定了"技术侦查措施",从而实现了技术侦查措施的法定化,并且立法规定通过技术侦查措施取得的材料可以直接作为诉讼证据使用而无须"转化"。一方面,新刑事诉讼法对技术侦查措施作出授权性规定解决了公安、检察机关使用时法律依据不足的问题;另一方面,新刑事诉讼法对技术侦查措施的种类、使用条件、对象以及审批程序、权利救济等基本问题均未作出明确规定,在缺乏必要程序规制的情况下,技术侦查措施的使用必然具有很大的随意性,存在着滥用的巨大风险。为了防止技术侦查措施成为脱缰的野马从而危及个人基本权利,有必要将技术侦查措施分为纯正技术侦查措施和非纯正技术侦查措施。由于纯正技术侦查措施的使用更容易对公民基本权利造成侵害,且侵权后果更为严重,因此应将其作为规制的重点,主要应从案件范围、使用时间、使用对象、使用期限、决定和执行主体、执行程序、监督措施、权利保障等八个方面进行规制。
简介:胡锦涛总书记“七一”讲话这篇马克思主义的光辉文献,不仅为党的建设和我国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以及其他各方面工作指明了前进的方向,同时也为创先争优活动指明了前进方向。“七一”讲话,把目前正在开展的创先争优活动,与历史贯通起来了,与未来贯通起来了。作为活动来说,是当前的,但作为活动体现出的创先争优内容和精神以及理念、价值和追求来说,却又是历史的、未来的。我们党90年来所取得的一切成就,都是不断追求先进和优秀,不断创先争优和奋斗的结果。当前和今后,我们要战胜面临的各种困难,取得更大的胜利,同样需要不断创先争优和奋斗,永不松劲,永不泄气,永不言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