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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2009年6月6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和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联合主办的“刑事证据的认定标准与错案预防”研讨会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举行,来自高等院校的专家、学者与司法机关的人士共70多人围绕法官认证与刑事错案、证据规则与刑事错案、证明标准与刑事错案以及证据立法与刑事错案等议题展开了热烈、深入的研讨。

  • 标签: 刑事错案 认定标准 刑事证据 研讨会综述 预防 中国人民大学
  • 简介:2006年4月12日,国家发政委、财政部联合下发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并将于7月1日起执行。该暂行办法丰要内容包括:(1)根据收费的不同性质,明确了备类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具体内涵和审核原则,并在具体规定:疗面体现了推进政府行政管理体制和事业单位改革,促进环境保护、资源节约和有效利用,以及经济和社会事业持续发展的要求;

  • 标签: 行政事业性收费 管理暂行办法 收费标准 政府行政管理体制 事业单位改革 审核原则
  • 简介:财产调查是民事执行的始点、前提和关键。制定科学的"完成财产调查"认定标准并依据该标准开展财产调查,可以准确判断被执行人有无履行能力、履行能力大小,推动有财产案件"应执尽执"、无财产案件有序退出。开展财产调查要在重构"调查财产"概念、创新"完成财产调查"认定标准的基础上,制定程序上严格依法、范围上"全面覆盖"、手段上网络查询和实地调查"双穷尽"、责任追究上"应追尽追"、监督上"全面公开"等"完成财产调查"认定标准,并将之运用于判断是否穷尽财产调查措施、认定"无可供执行财产"上。

  • 标签: 民事执行 财产调查 认定标准 执行权
  • 简介:《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其中第一种情形就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对于这类案件应当撤案的,就属于“微罪撤案”,也就是我们常说的“轻微害刑事案件的撤案”。

  • 标签: 刑事案件 撤案 适用标准 《刑事诉讼法》 情节显著轻微 刑事责任
  • 简介:无单放货案件中,承运人有否实施放货,即有关货物交付的事实认定问题,近年来越来越成为海事法院审理此类案件的焦点.如何认定货物交付是一个具有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的重要课题.在检索国际海上运输法律制度中对货物交付定义的基础上,具体分析了海事审判实践中提单持有人和承运人各自举证的具体内容,并结合无单放货案件所应体现的价值取向,就此类案件中货物交付的认定标准进行梳理和小结,以期为海商法的理论和实践提供参考.

  • 标签: 无单放货 货物交付 举证责任
  • 简介:证据收集合法性的事实与犯罪构成事实之间有着紧密的内在关联,是用于证明犯罪构成事实存在的证据法事实。对证据收集合法性事实,应当适用严格证明,与犯罪构成事实的调查相独立,确立"先行当庭调查为原则,法庭调查结束前进行调查为例外"的调查程序。对证据收集合法性事实,应当由人民检察院承担证明责任,适用证据确实、充分的证明标准

  • 标签: 证据收集合法性 犯罪构成事实 严格证明 证明责任 证明标准
  • 简介:毫无疑问,"两反"是一个比较陈旧的话题。而本文将从反倾销反补贴措施本身这一新的角度对其合法性进行判断。实践中,针对倾销与补贴,各国除了采取反倾销反补贴税、临时措施等WTO所"允许的回应倾销与补贴的措施"外,还通过国内法规定了许多五花八门的衍生措施。而这些衍生措施很可能因符合"特定"与"针对"标准而构成WTO所禁止的"针对倾销或补贴的特定措施"。本文以专家组及上诉机构在相关案例中的判决为依托,对"针对"与"特定"标准的判断方法和法律依据进行逻辑梳理和总结,旨在进一步明晰WTO规则中关于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的判断标准,排除各国国内法中衍生反倾销反补贴措施的合法性。文章第一部分结合"针对"与"特定"标准,重述了WTO所"允许的回应倾销和补贴的措施"的判断过程。第二部分,从概念、判断过程及适用方法入手对核心问题"针对"与"特定"标准进行全面解析。

  • 标签: 反倾销 反补贴 特定 针对 CDSOA
  • 简介:"非标准劳动关系"是区别于"标准劳动关系"的劳动关系类型,它突破了标准劳动关系的固定特征和框架,是现代劳动关系发展的重要趋势。针对理论研究和司法实践中"非标准劳动关系"的类型难以确定之困难,我们主张以"非标准劳动关系"的"组织从属性"弱化程度为分类标准,将"非标准劳动关系"分为"弱组织从属性的非标准劳动关系"和"自由组织从属性(没有对某个自身之外的生产组织产生依赖)的非标准劳动关系"两种类型,并从劳动关系的特点、劳动内容受用工单位控制的程度以及劳动者在劳动关系中的相对地位等三个方面分析了两种"非标准劳动关系"的特点及其区别。

  • 标签: 非标准劳动关系 分类标准 从属性弱化 法律规制
  • 简介:2002年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民事诉讼证据若干规定》中,创新地对“证明标准”问题进行了相关规定,反映出民事诉讼证据立法的进步理念和最新研究成果。本文拟对《若干规定》中的民事诉讼证明标准进行论证,以探讨其理论上的合理性;同时在此基础上进行路径选择,以探讨其实践层面上的应对性,以期对民事诉讼中的证明标准进行理论与实践双重视

  • 标签: 《关于民事诉讼证据若干规定》 证明标准 民事诉讼制度 证据制度 公开审判制度
  • 简介:关于盗窃罪的既遂标准,学说上存在着失控说和控制说之间的分歧。究其根源在于对盗窃罪的行为构造以及刑法上的占有存在理解上的偏差。作为取得型的财产犯罪,盗窃罪的成立必须同时满足"打破旧占有"与"建立新占有"两个条件。刑法上的占有的本质则是对财物的排他性支配。在此基础上,盗窃罪的既遂应当以财物的转移占有作为判断标准。如果我们站在"占有"概念的背景下理解"控制"的概念,那么控制说应当是妥当的主张。由此,也可以将控制说的主张拓展适用于监视盗窃、权利盗窃以及网络盗窃的场合。

  • 标签: 既遂标准 刑法上的占有 控制说
  • 简介:2004年是《劳动法》实施十周年.十年来我国劳动保障立法进程加快,初步形成了劳动保障法律体系和劳动标准体系框架。《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贯彻实施.对于促进就业和再就业、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可持续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劳动法》颁布实施以来.国务院先后制定颁布了《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

  • 标签: 劳动保障 劳动标准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再就业 中国 法律体系
  • 简介:本文从二审民事案件发回重审存在的问题及现状出发.浅谈对二审民事案件发回重审的原则和标准的理解。一、二审民事案件发回重审存在的问题及现状发回重审,是上级法院撤销原判决,把案件发回原审法院重新进行审判。二审法院审理民事上诉案件,对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依法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对监督、指导一审法院的民事审判工作.责成一审法院改正错误,

  • 标签: 二审法院 发回重审 民事案件 上级法院 一审 民事上诉案件
  • 简介:贿赂犯罪案件中,被告人的辩解未必导致合理的怀疑。法院应当视被告人举证责任的履行程度而定,根据证据法上经验规则审查来判断辩解的可信度。定罪须排除合理怀疑是指案件总体结论上的唯一性,而并非要求所有的犯罪构成要素均达到准确无疑问。如果赋予犯罪嫌疑人沉默权,将提升贿赂犯罪嫌疑人供述的证明力,更有利于法院综合判断言词证据的证明力。沉默权制度与犯罪率、追诉率、定罪率无必然因果关系,沉默权是讯问法治的标志之一,制定刚性规则来为侦查机关划定合法与违法讯问的界限,更有利于侦查程序的法治转型。在贿赂犯罪等特定案件的审理程序中,设置英美式的陪审团制不仅可以减缓公诉机关、法院的司法证明风险,也促使贿赂犯罪被告人慎重权衡是否认罪认罚从宽。

  • 标签: 排除合理怀疑 言词证据 自由心证 沉默权 陪审团
  • 简介:1995年最高人民法院曾批复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私自录制其谈话取得的资料不得作为证据使用,该批复的合理性遭到了理论界和实践部门的质疑。今年4月1日生效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8条重新设置了音像证据资料的合法性标准,除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外,其他音像资料都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北京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件民事案件,采纳了当事人提供的私自录音资料作为关键证据。

  • 标签: 非法证据 音像资料 侵害他人权益 法律禁止性规定
  • 简介:中世纪到19世纪中叶,英美两国的普通法和衡平法对商标是通过欺诈之诉来保护的.但是,司法实践中过于强调被诉侵权人主观欺诈的意图并不利于保护商标权人的利益.由于商标财产权观的确立和对消费者利益的重视,19世纪中叶之后,法院在侵权判定中开始考察被告行为是否容易导致消费者混淆,商标混淆成为了商标侵权判定的主要依据.在混淆标准确立之后,其在适用范围上不断扩张.混淆标准的演化历史表明,混淆标准的适用范围并非越大越好,混淆标准的立法构造不能够仅仅考虑商标权人的利益,还要衡量消费者和其他参与市场竞争的主体的利益.在商标侵权判定中,法官应从市场的真实情况出发,考察市场中的相关消费者是否确实容易发生混淆.

  • 标签: 商标侵权判定 消费者 主观欺诈 意图混淆标准
  • 简介:2011年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在Glob.-TechAppliances,Inc.v.SEBS.A.〔1〕一案中确立了"故意无视"(willfulblindness)原则,认为在专利间接侵权中,即使引诱人没有实际知道直接侵权行为,但是已经认识到直接侵权行为的高度可能性,而且通过自己的积极行为避免自己实际知道,那么仍然要承担引诱侵权责任。在传统引诱侵权中,一般要求引诱人故意(直接故意或间接故意)引诱直接侵权人才会构成引诱侵权责任,而故意要求引诱人实际知道直接侵权行为。在本案中,法院认为,即使被告没有明知直接侵权行为,但是其行为的应惩罚性与故意引诱并无区别,仍应构成引诱侵权。我国在专利间接侵权领域主要依据《侵权责任法》,"故意无视"的情况在我国应当被视为间接故意,在我国侵权法体系下,行为人依然要承担专利教唆侵权责任。

  • 标签: “故意无视” “有意漠视” 过错 间接侵权
  • 简介:成文法所赋予请求人程序性权利并不意味着请求人具有原告资格,请求人的原告资格始终是一个个案衡量问题。由于程序性损害并不必然导致实体性损害,证明程序性损害与实体性损害之间的关联成为了认定程序性损害案件中原告资格的关键。或然性标准在程序性损害测试中的适用,为请求人实现程序性权利提供了更为宽松的资格条件,也为法院进一步对请求人实体性权利与行政效率的权衡提供了空间。法院对程序性损害案件中原告资格的认定还影响到国会、行政机关和法院之间的分权关系这一根本性宪法制度架构。

  • 标签: 原告资格 程序性损害 程序性权利 司法审查
  • 简介:人民法院四五改革纲要(2014—2018)明确要求完善法律统一适用机制。刑罚执行统一是司法公平、公正的内在本质要求,亦是法律统一适用的题中之义。综观目前我国减刑、假释案件的审理,地域差异明显。减刑作为刑罚执行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应逐步统一适用,这也是巩固量刑规范化成果的必要保证。法院裁量减刑,不仅要审查罪犯服刑期间的改造表现,还要审查其原犯罪具体情况及财产判项履行等情况。目前在理论研究及司法实践中,尚缺少对上述几个因素在裁量减刑时所起作用的统一性把握,导致一定程度上存在减刑地域差别,影响了法律统一适用。本文通过对全国30个中级人民法院350份裁定不予减刑文书进行分析,以现行法律、司法解释规定的减刑条件为依据,通过对裁量减刑时应考量的各种因素所起作用的归纳,将需要考查的因素分为决定因素与影响因素,并对二者范围进行了初步界定;通过赋予各种影响减刑因素不同的权重,即决定因素可以决定对罪犯是否减刑,影响因素影响罪犯减刑幅度,采取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探索构建减刑规范量化模型,使量刑规范与减刑规范并举,为刑罚执行统一的理论研究与实务操作提供些许推动。

  • 标签: 减刑 量化模型 规范化体系
  • 简介:P2P网络贷款因能为借款人提供更低的利率、为投资人提供更高的回报而广受欢迎,近年来在我国发展迅速。但是,由于缺乏法律规范,P2P网络贷款平台呈现出无序的发展状态,并不断异化为另类金融机构,因此隐含巨大的法律和道德风险。面对P2P网络贷款平台的异化,我们应根据现实情况,确立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为主导的监管机构框架,通过实施市场准入监管、业务活动监管、资金监管、利率监管等措施来规范P2P网络贷款平台的发展。

  • 标签: P2P网络贷款平台 运行模式 法律风险 监管制度
  • 简介:《刑法》第17条第2款关涉相对责任年龄人承担刑事责任的范围,围绕此问题,"罪名说"、"罪行说"、"行为+罪名限定式"、"罪行罪名选择说"、"犯罪构成说"等理论相继提出,但都未能实现"罪行"到"罪名"的合理沟通。三阶层犯罪论体系下存在着多层次的犯罪观,在该体系下有关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是有责性的要素。第17条第2款规定的"……罪"即是"客观的犯罪"——该当构成要件的违法行为(不法)。"客观的犯罪"既决定着有责性阶段不法的评价范围,也决定着行为的性质即罪名的确定。

  • 标签: 罪行 罪名 犯罪构成理论 犯罪论体系 客观的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