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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德国的学术研究自由以《联邦德国基本法》第5条为规范基础,主要由“研究自由”与“教学自由”等两个内容构成,以“大学自治”为组织保障。在美国,经由“史维慈诉新罕布什尔州”案与“凯西诉纽约州立大学管理委员会”案等案件,宪法上的学术研究自由受到联邦宪法第一修正案的特别关切。中国的学术研究自由以《宪法》第47条和《高等教育法》第10条等条款为规范基础,以“公共利益”等法律规定为外在限度,以“可证”、“客观”等学术伦理为内在限度。大学教师在学术期刊上发表有关司法案例评述的学术观点,属于“学术研究自由”而非“表达自由”的规范范围,应该受到更为严格的保护。

  • 标签: 学术研究自由权 表达自由权 文化权
  • 简介:从比较法学、法经济学、行为经济学、民法基础理论和我国市场现实情况这些不同角度进行分析,消费者撤回的最佳立法模式应是仅在严重影响消费者自我决定自由的上门推销中对于消费者的撤回采取强制性的规定,而在通过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进行的远程销售和消费者信贷合同、人寿保险合同等复杂的消费合同中则应采取任意性规定的立法模式。为此,法院或行政机关在适用修订后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5条时需特别慎重,应兼顾消费者和商家的利益,而不能盲目地倾向消费者。未来我国消费者撤回的立法模式也应逐渐向这种最佳模式转变。同时,应相应修改《直销管理条例》第25条,并在一些单行法中针对一些复杂消费合同建立任意性的撤回制度。

  • 标签: 消费者 撤回权 立法模式 直销 远程销售
  • 简介:一篇报道把美容师搞懵了驻马店市结核病防治所整形外科为肥胖者实施的吸脂手术,在当地可以说是首屈一指,效益很好.林国福是该所整形外科的副主任医师,同时又是中华医学会整形外科分会会员,还是该市的"专业技术拔尖人才".1996年以来,林国福相继为患者做过300多例减肥吸脂手术,口碑一直很好.

  • 标签: 患者 名誉权 美容师 整形外科 中华医学会 1996年
  • 简介:<正>不安抗辩,是指合同履行过程中,依据合同约定或者交易习惯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发生某种情形可能构成对自己利益安全的危险,对方又拒不提供担保时,可以中止履行合同的一种权利。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68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1、

  • 标签: 不安抗辩权制度 合同当事人 新合同法 履行债务 对方当事人 中止履行合同
  • 简介:<正>设立保证的债到期后,债务人不履行债务,债权人可否越过主债务人而直接向保证人追索?保证人是否享有先诉抗辩?这是设立保证的债权债务纠纷中必然遇到的问题.我国立法对此规定不甚明确,理论界对此也有不同的看法。大部分学者认为,保证人应一律对主债务的不履行承担连带责任,不存在先诉抗辩的问题;有的学者则主张保证人有先诉抗辩,但未提及对先诉抗辩权作何限制。笔者认为,我国立法应赋予保证人先诉抗辩,同时对先诉抗辩的行使作严格的限制。

  • 标签: 先诉抗辩权 保证人 主债务人 债权人 连带责任 清偿能力
  • 简介:<正>公民的肖像,是指公民对通过摄影、绘画、雕塑等方式或其它形式在客观上再现自己形象所享有的专有权。这种权利,是法律直接赋于公民所享有的,因而具有专有性和不可侵犯性。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条、第一百二十条对公民肖像的保护作了具体规定,如果公民的肖像受到他人非法

  • 标签: 公民肖像权 侵害人 民法通则 人民法院 专有权 专有性
  • 简介:论土地使用投资入股的法律协调郭富青土地使用投资入股是把土地使用从国家土地所有权中分离出来,作为一项独立的财产权,向公司出资,使之商品化、资本化的法律行为。它是我国土地制度和企业制度进行综合配套改革的重要成果。土地使用投资入股,作为公司企业配置...

  • 标签: 土地使用权 投资入股 土地资源 国有土地 土地使用权出让 土地制度
  • 简介:社会保障是社会成员从国家和社会获得基本物质条件或相关服务、保障其基本生活水准和维护人之尊严的权利。社会保障以社会本位为价值目标,社会保障具有公益属性。传统三大诉讼救济社会保障存在障碍,公益诉讼作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之诉,在诉讼目标、功能、原告资格与民主法治精神方面与社会保障救济具有契合性。社会保障公益诉讼需扩大原告资格与受案范围,赋予当事人诉权,合理分担举证责任与诉讼费用,构建激约机制,运用多元化的法律责任,充分发挥法官的司法能动作用。

  • 标签: 社会保障权 契合性 公益诉讼 司法能动
  • 简介:对被告人质证的保障有利于查明案件事实,凸显对被告入作为诉讼主体的尊重。当今西方国家普遍确立了被告人质证并把它作为保障审判公正的重要权利。在全世界范围内被告人的质证已经被确定为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在我国,被告人质证需要一系列的制度设计和程序保障方能得以实现。

  • 标签: 刑事被告人 质证权 程序保障
  • 简介:<正>生命健康是指公民维护其生命安全、身体健康、机能完整并予以支配的权利,这是宪法赋予每个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它标志着公民作为民事主体的存在,是其他各项权利的基础,是最基本的人身,离开了人的自然肌体的健康存在,就不会有其他权利。然而,我国现有的侵权赔偿制度基于种种原因,恰恰忽略了这一点,它对于侵害生命健康的保护已明显地滞后于现实要求。民法通则、相关法规、司法解释将人身伤亡损害赔偿范围界定为“医疗费、误工费、营养

  • 标签: 生命健康权 间接受害人 劳动能力 侵害人 法律保护 误工费
  • 简介:广义的知情是指寻求、接受和传递信息的自由,是从官方或非官方获知有关情况的权利;狭义的知情则仅指公民知悉官方有关情况的权利。档案开放是实现公民知情的重要途径和方式,但我国的档案工作在满足公民知情方面需要必要的改进。

  • 标签: 公民知情权 档案开放 传递信息 重要途径 档案工作 官方
  • 简介:物权法是关于财产的所有与其物的利用的法律,具有强制性、绝对性、对世性及严格性,关涉人民、社会及国家的根本财产利益,故此,民法典物编的立法尤其应当谨严、审慎。于缓和物权法定原则的同时,也应持谨慎态度。物权变动规则应予维持,同时也宜吸纳司法解释的经验而予补益。在所有权上,应对所有权的定义、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中的若干规则、相邻关系规则、盗赃物、遗失物、取得时效、先占及添附等特殊动产的物权变动予以完善、厘定或确立。于用益物上,应对用益物的定义、"三分置"、空间建设用地使用、不动产役及典分别做出改定、明确及建构,但不宜确立居住。于担保物上,宜以追及效力保护抵押人利益、让与担保不作为典型担保并对物权法第202条进行改定。此外,鉴于占有制度于物权法中的关键地位,立法还应较大地扩展、丰富占有规则。

  • 标签: 民法典物权编立法 所有权 用益物权 担保物权 占有
  • 简介:言论免责与不受逮捕制度是现代民主法治国家的一项制度.为保障议会内部讨论及表决的自由,避免议会的组成受到不法干预以及维护议员本身的人身自由的考虑而设立。通过对言论免责及不受逮捕制度进行研究,使我国在充分借鉴民主宪政国家有益经验的基础上,确立起符合现代政治文明的人大代表免责制度。

  • 标签: 议会 议员 言论免责权 不受逮捕权
  • 简介:西方国家针对证人出庭问题主要以三项制度加以保障:一是对质制度,二是传闻法则,三是直接原则。三者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其中,对质(又称“眼球对眼球的权利”)尤其受到青睐。但国内学者对上述三项制度的历史渊源、具体内容及法治精髓的认识都处于模糊阶段,尤其是对于三者关系的认识依然暖昧,对于究竟以何种制度解决我国证人出庭问题缺乏清醒的意识。因此,本文拟以对质权为中心,对其历史渊源进行考察,对其制度内容进行梳理,对其与另外两项制度的联系与差别进行比较,对其法理精神进行探究,以期对中国刑事法治建设提供知识的助益。

  • 标签: 制度比较研究 质权制度 眼球 权利 证人出庭 历史渊源
  • 简介:中美两国著作的立法理论有着很大的区别,一是它们存在不同的价值观:美国著作法构筑在“经济价值观”上,为的是保护创作者及有关人员的经济权利,促进国家的经济发展。中国则把“文化价值观”作为其著作法的基础,强调的是中华民族的文化传承及促进整个社会交流与文化发展。二是它们遵循不同的传统:美国法与英国法一脉相承均属于普通法系,中国则步日本与德国之后尘而归于大陆法系。

  • 标签: 著作权法 立法基础 比较研究会 价值观 法律传统 中国
  • 简介:<正>合营各方分享管理,是合资企业的重要特征之一,也是合营各方实现各自目标的基本保障。在已建立的中外合资企业中,还存在较严重的合资不合营的现象。据1983年初的统计,在2/3左右的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国投资者没有直接参与管理。合资不合营,不仅可能使已作投资的外国投资者对再投资和技术引进兴味索然,还可能使即将来投资的外国投资者趑趄不前。道理很明白,外国投

  • 标签: 中外合资企业 董事会 管理权力 议事规则 外国投资者 中外合营企业
  • 简介:一个时期以来,我国民法学界对于物权变动制度的讨论和研究投入了许多精力和热情,其大部分内容都集中在物权变动的"抽象原则"问题上,即我国的物权变动是否要像德国那样,采用物行为无因性原则.起初,还有主张和反对两种对立观点平分秋色的学术论辩,但近一段时间,物行为无因性或抽象原则被渲染得如此热闹,以至于言物必称抽象原则;更有甚者,在有些学者眼中,它似乎已然成为我国法律实践中的一种真实存在.正是在这种法学背景下,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梁慧星研究员领导的物权法草案起草小组提出的《中国物权法草案建议稿》[1]第7条,才拟就了貌似折衷,实则自相矛盾的"物权变动与其原因行为的区分原则"的规定.[2]鉴于物权变动制度在整个物权法律关系调整过程中所具有的重要性,亦考虑到这个问题的提出实际上隐喻着当前我国法律界在立法、法学等方面的一些意味深长的问题,本文在此尝试从法理源流、法律事实及思想方法三个方面,对物抽象原则问题作一基本探讨.

  • 标签: 物权法 物权变动制度 物权抽象原则 抽象物权行为 民法 或然性
  • 简介:从1984年开征资源税以来,我国形成了以矿产资源税、资源补偿费、矿业使用费、矿业价款四部分构成的矿业有偿使用制度。资源税是国家对矿产资源所有权收益的一部分,它只有税的名分,没有“税”的本质,应该废除这一税种;资源补偿费也是国家对矿产资源所有权收益的一部分,但这一概念存在理论上的缺陷,应该修改为资源出让金,并以此构建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矿业使用费在本质上是矿地使用出让金,不是矿业有偿使用制度的内容;矿业价款包括国家矿产资源勘探投入及收益和矿产资源出让金,是矿业有偿使用制度的核心,并以此构建我国矿业有偿使用制度。

  • 标签: 资源税 资源补偿费 矿业权使用费 矿业权价款
  • 简介:毫不夸张地说,现代社会中,权利质押担保功能及其适用范围已经远远超出了动产质押,其原因就在于:动产抵押原则上与担保制度功能相矛盾。一方面,出质人必须在生产经营中继续使用乃至加工自己的动产,让渡对动产的占有去获得资金融通显然妨害了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另一方面,作为质人,通常是银行,其占有出质物并无太多的益处,其必须谨慎妥善保管该出质物,而这又违反了市场经济中的专业化分工。

  • 标签: 权利质权 物权法 动产质押 日常经营活动 担保功能 专业化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