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对行政事业性单位收费的征税现行政策规定:凡经中央和省级财政部门批准,纳入预算管理或财政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无论是行政单位收取的,还是事业单位收取的,均应征收营业税,未纳入预算管理和财政专户的,一律照章征收营业税。为了方便征管,由中央及省级财政、税务部门分批下达不征收营业税的收费项目名单,到目前为止,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分别以财税字[1997]5号、财税字[1997]117号、财税字[2001]31号,三次下发不征收营业税收费项目名单430项。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地税局也分别以财税法字[1997]858号、财税法字[1998]392号、财税法字[1998]878号、财税法字[1999]1087号文,四次下发不征收营业税收费项目名单204项。为减少征缴工作的矛盾,安徽省在下发第三批不征税收费项目名单时,还对中央未明确的8项收费项目是否征税以前,决定对这一部分收费暂缓征税,待中央明确规定后,再作调整。下发不征税收费项目名单不但前后时间跨度达四年之久,而且名目繁多,加之到底还有多少不征税收费项目,基层税务机关和纳税人都不得而知,弄得税务机和纳税人都无所适从。
简介:科技成果是潜在的生产力,要使其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必须投入实际生产活动,并最终形成产业。这一转化过程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仅靠政府财政投入和企业自身力量远远不能满足,必须依靠金融进行支持。这一点在我国表现得尤其重也x一,我国科学技术水平与发达国家存在相当大的距离,要缩小差距,必须加大资金投入;第二,我国财政资金尤为紧张,近年来财政赤字不断扩大,财政没有能力大幅度提高对科技的投入;第三,企业,尤其是集中了我国绝对比例科技开发能力的国有企业的效益一直呈下滑趋势,“六五”时期国有工业企业固定资产利润率为13.4啪,“七五”时期为78%.“八五”时期为3.2%,因此企业也难以拿出足够的资金投入科技。长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