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通知对基金来源渠道、基金使用范围作了规定。基金来源渠道市级农机化发展基金来源为:市财政当年安排的农发基金的15%以上;国家商品粮基地建设和粮食自给工程等农业专项资金中用于农机化发展的不低于25%;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的25%~30%。县(区)级农机化发展基金来源为:农发基金的15%以上;国家商品粮基地建设和粮食自给
简介:纳雍县位于贵州省西北部、毕节地区南面,全县国土面积2448平方公里,辖25个乡镇,总人口82万,属于山区农业县。近年来我县制定了大力发展田间作业机械、稳步发展农村运输机械、全面发展农副产品加工机械的工作思路,同时
简介:为切实加快农业机械化发展步伐,建立稳定的农机投入机制,使农机事业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根据省政府(1996)137号《关于加快农业机械化发展的通知》和《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建立农机化发展基金,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简介: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具有法定的行政执法主体地位,属于行政管理类事业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完全具备和符合依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条件。
简介:2017年,全省农机系统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主动适应“三农”工作新形势,以提高农机供给质量为主线,坚持以助农增收为核心,以管理创新为动力,以质量护农为抓手,切实加强农机质量监管工作,全省农机产品质量、作业质量、维修质量和服务质量水平明显提高,为全省农机化持续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1)全程监管,不断提升农机产品质量。2017年,全省各级农机部门围绕农机推广鉴定、投诉监督、质量调查等工作,积极抓落实,促进了全省农机产品质量不断提升,有效维护了购机用机农民的合法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
简介: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工作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若干政策的意见》(中发[2005]1号,以下简称中央1号文件),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三农"工作的自觉性和坚定性1.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要求上来。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农业、农村和农民工作,
简介:今年(2014年)是《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实施十周年、《浙江省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实施两周年。这几年农机化主管部门工作扎实有效,积极创新,成效显著,不少工作走在了全国前列。《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实施以来的十年,是浙江省农业机械化发展最快、实现历史性跨越的十年,也是农业生产面貌"脱胎换骨"的十年,可以说没有这两部法律,就没有现在农业发展的好态势。
南通市人民政府发出《关于做好农机化发展基金筹集使用和管理工作的通知》
围绕目标定措施 强化治理抓落实 努力推进农机安全工作又好又快地发展
无锡市人民政府以锡政发(1998)22号文发出《市政府关于建立农机化发展基金的通知》
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推动农机化高质量发展助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沈建辉局长3月12日在全省农机质量发展年会上的讲话(摘要)
中共贵州省委 贵州省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工作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实施意见
浙江省人民政府副省长黄旭明同志在“《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实施十周年座谈会”上的讲话(摘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