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政府权威是指政府组织系统在管理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事务过程中统合政府内部与外部的威望与力量,是政府开展行政活动的影响力,无政府主义和发权威主义者宣扬个人绝对自由,反对一切权威。他们认为权威和自治是绝对对立的,把权威说成是绝对坏的东西,只要自治而反对权威。绝对权威论者把权威绝对化,超越时代和历史条件提倡对权威的盲目服从和偶像崇拜。这两种倾向都是错误的。所谓权威是指使人信从的力量和威望,是在社会生活中靠人们所公认的威望和影响而形成的支配力量。权威产生于人们组织起来进行联合活动的客观需要,它是社会生活中不可缺少的条件。马克思说:“许多个人进行协作的劳动,过程的联系和统一必然要表现在一个指挥的意志上,表现在各种与局部劳动无关而与工场全部活动有关的职能上,就像一个乐队要有一个指挥一样”。这个“指挥的意志”就是权威。没有权威,任何一个社会要保证生产连续不间断地进行,社会秩序正常运转,都是不可能的。随着生产过程日益社会化,人们交往活动日益扩大,权威就越深入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权威的表现形式和作用范围是历史地变化着的。在人类的远古时代,生产力水平十分低下,人们集体劳动和共同生活,形成最早的氏族酋长的权威。这种权威并不具有国家权力的性质,取决于他们所代表的阶级的历史地位。被剥削、被统治阶级为了自身的解放,集中本阶级的意志形成了革命的权威。在长期的革命斗争中形成的威信即权威,把整个阶级和广大人民团结成为统一的战斗力量,去摧毁旧世界,建设新社会。在消灭剥削制度和剥削阶级的社会主义社会里,权威日益体现在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对社会生活的管理和发展社会生产的组织领导�
简介:<正>长期以来,美国联邦中央的活动掩盖了州与地方政府的活动,但这并非意味着州与地方政府不重要。州的含义十分明确,那末何谓地方政府呢?美国学者都认为州系构成联邦的单位,有其特殊地位,不能同普通的地方政府相提并论。地方政府乃指县、市、镇、乡、特别区等政府。州与地方政府的关系美国的政府体系,有中央政府、州政府、地方政府三级,它们之间关系不一。中央政府与州政府是联邦关系。(详见拙作《美国联邦中央与州的关系》,本刊1984年第2期)州与其所属地方政府的关系,则采用单一政府的体制,县、市、镇、乡等均是州的下级行政区域,也是州在法律和政治上的代理机关。它们由州所建立,从州取得权力,并对州政府负责。州政府所属的下级政府,由州设置,也由州废弃,它们的权力由州所授,也由州撤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