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特殊预防是刑罚的重要目的之一。在风险社会中,它所蕴含的刑罚个别化、刑罚人道主义以及维护社会秩序与安全的价值取向正在愈发显著。而社区矫正制度旨在依法在社区中监管、改造和帮扶犯罪人,是一种充分贯彻特殊预防理念的非监禁刑执行制度。按我国刑法的规定,适用缓刑的犯罪分子是社区矫正制度的适用对象之一。这样的规定不但会在立法规范维度导致整个刑罚结构的逻辑紊乱,而且在司法适用维度也会造成司法资源的虚耗以及司法腐败问题,亦会在法理价值取向维度与刑罚的特殊预防目的所倡导的多种理念相悖。因此,为了规制社区矫正制度与缓刑制度之间的矛盾,我国有必要进一步完善刑罚制度的体系结构,严格规范社区矫正制度的适用范围,并探索专门针对缓刑犯的考察与矫正机制。
简介:少儿广播节目的服务对象是广大的少年儿童,它好似一条感情编织的纽带,紧紧地联系着亿万儿童以及他们的家庭、亲人。广大少年儿童通过收听少儿广播节目,能够体会到党和国家对他们的关怀和爱护,在潜移默化当中受到教育。然而,少年儿童正处在尚未充分发展的阶段,他们在生理和心理上都与成年人有很大的不同,因此,少儿广播节目必须讲究针对性,有适应少年儿童年龄特点的风格和特色,这样才能吸引小听众,让他们感受到一种诱人的力量,从而达到办节目的目的。少儿广播节目的采编人员除了应当具备一般编采人员的条件以外,还应努力适应少儿广播节目对他们提出的特殊要求。首先,少儿广播节目的采编人员要热爱自己所从事的事业,要有为培养和教育儿
简介:登记对抗模式的典型情况是特殊动产的物权变动。在这种物权变动中,交付才是特殊动产物权变动的形式要件,登记对物权变动本身没有影响,只是对特殊动产的物权变动的公示。另外,从我国物权法现有的一物一权、物权债权区分的原则出发,明确登记对抗和善意取得等制度的界限后,可以发现我国法不承认多个所有权同时存在,而登记对抗模式中的登记也不能产生让后来买受人取得所有权的效果。这样,实体法上的所有权只能停留在在先权利人处。如此,在解释对抗时,可将对抗理解为是在诉讼层面发挥作用的制度,是一种诉讼中的抗辩权,是第二买受人在面对第一买受人时保护自己的一种手段。在我国的体系下,登记对抗制度的解释很难做到逻辑上的完全周延,相对而言,构建为抗辩权的副作用较小,是一种比较合适的解释方法。而且,通过对第三人范围的界定以及善意取得制度的配合,登记对抗制度可能产生的问题会被进一步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