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一、贵阳市社区概况和社区服务状况(一)社区概况贵阳市辖六区三县一市,面积8034平方公里,2005年末总人口353.09万人。现有街道办事处43个,社区居委会426个,专职社区居委会成员2807人,其中:社区居委会主任403人,副主任和委员2404人;中共党员748人;女干部2076人;高中以上文化程度2575人。2003年。2004年,市、区、街三级财政共投入资金2400多万元,修建了234个社区办公用房,面积均在80平方米以上。目前,全市有社区服务中心165个,便民利民服务网点6965个,社区商业网点13270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216个,老年星光之家75个,老年公寓12家,社区体育器材2080件,社区志愿者队伍600多支,解决了2万余人就业。
简介:农村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是一种准公共产品,具有混合产品的特性,从而为其民间供给提供了可能。实践证明,农村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民间供给有助于弥补政府失灵,满足分散化的原子农民的基本医疗卫生需求。目前,农村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主要由公立医疗机构单一供给,民间医疗机构大多处于“非法”经营状态,无法与公立医疗机构平等竞争,民间医疗机构由于人、财、物等资源限制发育不良。实现公私医疗机构的合作治理,共同供给农村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制定长远系统规划,建立公平的市场准入机制,提供促进民间医疗机构发展良好的制度环境;鼓励扶持民间医疗机构的发展,是政府促进农村基本医疗服务供给主体多元化,改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质量的责任和理性选择。
简介:"普遍服务"理念的实现——向社会成员普适性地提供量与质相结合的服务,需要借助国家公权力的干预。公共医疗卫生具有公益性,需要政府的主导,但并不意味着对市场化机制和竞争的排斥。目前老百姓对医疗卫生服务很是不满,几番医改也屡遭失败,但法学界对这个问题的研究几乎空白。我国医疗卫生服务领域存在的诸多问题,在价值层面正是"普遍服务"理念的缺失,在机制层面则是政府与市场"双重失灵"所致。新一轮医改应重塑并贯彻"普遍服务"理念,强化政府在实现健康公平中的义务和责任,建立和完善相关的法律制度体系,通过法律规制从根本上解决政府与市场失灵的问题,保障并实现社会成员的健康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