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在国际服务外包产业蓬勃发展的十年历程中,江苏凭借突出的科教人才优势、雄厚的产业基础和优良的营商环境,取得了服务外包产业的迅速发展,在全国确立并保持了领先优势。近年来,随着企业运营成本快速上升以及信息技术变革和离岸市场环境的变化,整体服务外包产业发展进入调整期。如何立足已有的发展基础,迎接变革带来的机遇与挑战,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保持领先地位,成为当下江苏发展服务外包产业首要考虑的问题。
简介:"外包"(Outsourcing)这个词是上世纪伴随着企业管理制度的发展而产生的一个专门术语,具体指企业动态地配置自身和其他企业的功能和服务,并利用外部资源为自身的生产经营提供服务,以此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新加坡政府十分重视"外包"这种管理服务策略,该策略在多个领域得到了推行,其中就包括警察培训。
简介:劳务派遣的法律规制在《劳动合同法》起草、制定和修改的历史进程中逐渐收紧,劳务派遣反而呈现出一派“逆市繁荣”的景象。究其根本,大量的劳务派遣借用人事外包的名义企图混淆视听.规避应有的法律规制,在事实上架空了法律条文的规定,直接造成了劳务派遣越管越多、越管越乱的失控局面。本文立足比较法的研究方法,论证和肯定了劳务派遣存在的价值,剖析归纳了劳务派遣存在的类型.针对借人事外包之名、行劳务派遣之实的现象,指出劳务派遣实质审查的缺失是造成这一现象的根本原因,建议通过确立和完善劳务派遣实质审查来根治劳务派遣过度泛滥的顽疾。
简介:担保是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途径之一。而担保业务品种单一,缺乏创新是目前担保行业的主要问题之一。要想解决这个问题,首先要为担保业务的创新提供环境支持。而为担保业务创新提供一个良好的环境,可以从担保行业内部和外部环境两方面入手。
简介:监督业务办案化是指在刑事执行检察工作中,将法律监督工作以办案的形式进行,实行从受理、立案、审查、结案、提出法律监督意见到监督纠正违法问题全过程的程序化办理,并以此为中心,建立一整套相关配套制度,实现监督工作的统一性、规范性、准确性,提高刑事执行检察工作质效和权威。监督业务办案化包含以下五项内容:
简介:今年以来,黑龙江省林口县检察院案管中心将统计报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归纳和总结,纠正业务科室办案人员填录案卡不当20余处,严格规范了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填录标准,并就常见的问题整理后发至内网,方便各业务科室能够对照相应问题及时整改.该院案件管理中心自顺利完成了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与AJ2013软件的正式衔接工作后,经过半年多的实践和总结,采取了几项措施,使统计报表工作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简介:德国立法者于2015年底在刑法中增设第217条“业务性促进自杀罪”,将以促进他人自杀为目的,业务性地向其提供、创设或介绍机会的行为规定为犯罪。这次立法旨在禁止死亡介助社团的活动、遏制有组织的自杀帮助行为,并未否定自杀参与行为原则上不具刑事可罚性的传统立场。尽管如此,该条规定仍然激起了德国学界的普遍反对。其不仅具有严重的违宪嫌疑,在刑法教义学方面存在诸多缺陷,从刑事政策的角度来看也颇具疑问。此次立法体现出了忽视公民自主决定权、过度扩张刑罚范围、臆测行为危险性和高估刑法对自杀预防的有效性等问题,我国应当引以为戒。
简介: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管理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着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建立完善的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机制,是当前杜绝职务犯罪以及继续深化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的刚需。本文在阐述事业单位业务层面现状时,以W事业单位在实际运行中业务层面的相关工作环节及业务现状为分析的立足点,结合内部控制的观点,对w单位的预算管理、收支管理、政府采购管理、资产管理以及合同管理这五个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阐述,分析事业单位内部控制业务层面普遍面临的问题,并以财务的视角提出完善业务层面内部控制的建议。
简介:所有网络支付账户必须实名制7月1日起,被称为"史上最严"网络支付新规的《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下称《办法》)正式生效,根据《办法》规定,所有网络支付账户必须实名制。《办法》还要求,7月1日之前,各支付机构实名率需达到95%。
简介:6月22日,大新县检察院民行部门利用乡镇检察室平台,发挥检察机关横向联动一体化办案机制。成功处置了粱某等三人与该县一集体所有制企业福利待遇纠纷案件,有力维护了当地社会和谐稳定,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简介:住房公积金制度是我国住房保障体系中的一项基本制度,对于增强职工购房支付能力、化解房地产库存、促进住房消费、改善职工群众居住条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随着当前我国经济环境及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变化,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服务'去库存'中,创新推行'四位一体'业务模式改革,着力提高公积金的使用效率和管理水平。
简介:2015年12月28日,天津市全市司法所业务知识竞赛决赛在市司法局报告厅举行。竞赛包括司法所所务管理、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馁帮教、法治宣传、法律援助、警务知识和警用装备管理等相关内容。
简介:在网站与电商平台上批量恶意注册账号,是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的预备行为,但因互联网时空的阻隔,难以认定意思联络,无法按照共同犯罪处理。批量恶意注册,妨害了网站和电商的业务,但我国刑法没有规定妨害业务罪。在信息时代,应当对破坏生产经营罪进行客观和扩张解释:破坏不等于毁坏,妨害也是一种破坏;生产经营不仅包括生产活动,还包括组织管理活动,生产经营可以包括业务。因此,破坏生产经营罪可以包容妨害业务罪,进而打击恶意注册行为。
促进江苏服务外包实现新跨越
新加坡警察培训课程的外包策略及其启示
揭开人事外包的面纱:论劳务派遣之实质审查
担保行业业务创新环境研究
监督业务办案化的实现路径
用统计强业务以统计促规范
德国业务性促进自杀罪评析
事业单位业务层面内部控制分析及建议
《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施行
大新县院:民行业务借力检察室
创新“四位一体”业务模式 提升住房公积金整体效能
天津市司法局举办全市司法所业务知识竞赛
破坏生产经营罪包括妨害业务行为——批量恶意注册账号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