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本文考察了韩国地方政府财政决定机制的两类主要影响因素。其中一类是作为地方政府管辖权的外部影响因素的国家法律,它规范着地方政府的财政管理,而另一类则是地方政府的内部影响因素和代议制民主下市民、官员、政治家之间的有力互动。与地方财政管理相关的两个国家法律是地方自治法和地方财政法,但与地方自治法相比,地方财政法对地方财政的合法运行具有更为具体的影响。为了反映1991年恢复实施地方自治法之后的主要发展,地方财政法于2005年进行了根本性改革。围绕地方政府财政决定机制的三个主体(即市民、官员和政治家)的最大化行为,将导致从全社会立场观点看来并非最优化的地方政府的财政均衡:在代议制民主下,三个主体行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将产生更为糟糕的局面。缓解信息不对称问题的一个可能方式是培育市民对公共服务的价格意识。如果关于公共服务的财税价格概念在市民中得以普及,那么地方政府财政决定机制足以更具社会效率地运行。
简介:自开展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以来,为配合基础教育新课程实验,各地进行了许多培训活动,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存在着三个薄弱之处:一是很少送培下乡;二是广大农村中小学的一线普通教师很少参加县级以上的培训;三是几乎没有进行新课程教学操作系统培训。上述三个薄弱之处,特别突出的是广大农村中小学的一线教师缺乏新课程教学操作系统,不知道新课程教学怎样上课。他们感叹道:“换教材易,变革教学方式难”,“理念可学,一法难求”。也就是说,解决新课程教学操作系统问题,是当前新课程教学应迫切解决的主要问题。这个问题不解决新课程教学理念,就不能转化为农村中小学教师的具体教学行为,农村中小学的新课程教学质量也就上不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