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将专业性、预测性与行政判断余地理所当然地联系起来,不仅忽视了行政判断余地在风险行政领域的形成脉络、理论基础和具体构造,还可能导致行政判断余地在我国的盲目扩张,对行政法治的建构具有较大的危害性。以德国核能法为例,行政判断余地的基础在于功能法正当原则、规范调整对象的特点和行政权的功能优势。从不确定法律概念的属性或行政事务的类型(诸如专业性决定或预测性决定)出发建构判断余地,忽略了行政判断余地成立背后的基本权利保护、行政决定的特点、行政决定作出的构造等因素。对行政判断余地的考察应建构一种综合衡量的对话模式,方能避免行政判断余地理论的空洞化,这对我国环境法与科技法等领域的司法审查皆具重要意义。
简介:摘要院行政管理专业兼具政治性、管理性、应用性等多重属性,而应用性是其未来的发展趋势,探究行政管理专业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之路是当下的一个艰难的课题。本文在梳理行政管理专业属性的基础上,指出了对行政管理专业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进行科学定位的三大障碍,最后从充分发挥学科优势和地区特色、努力适应社会发展和时代进步、坚持提高实践技能和就业竞争力三个方向指明了行政管理专业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的方向。
简介:司法去地方化、行政化的深层次问题是:地方同级党政领导可以通过人财物控制法院院长个人,来控制整个法院的意志;院、庭长通过行政管理权控制主审法官这个人,来控制主审法官的意志。探索建立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将有效改善我国的司法地方保护主义现象,遏制司法行政化,确保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目前可以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为改革的突破口,设立七大巡回区法庭,代表最高人民法院通过提级管辖或指定管辖的方式审理跨省域的案件;高级人民法院的重新调整、整合可以暂置一旁,与正在试点推动的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改革相呼应,高级人民法院作为改革主体,应具体提出如何在本行政区建立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的规划方案,因为全国90%以上的案件是在基层、中级法院审理,司法的去地方化、行政化在这两级法院尤为急迫。为建立这一制度,应当坚持与行政区划相分离、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统一、方便诉讼以及适当分离的原则,设置独立的行政法院系统。
简介:院行政事业单位是我国行政管理体系中的特有主体,绝大部分行政事业单位都具有政府部门授予的行政管理职能。行政事业单位的内部审计在加强内部管理、强化遵纪守法、提高社会效益以及树立政府在公众心目中的威信有着不可或缺的作用,如何审视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工作,已经成为行政事业单位审计工作者必须思考的重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