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十九世纪中期,清代漕运制度出现了由河运到海运的重大变革。道光二十七年(1847)、咸丰元年(1851),中央政府迫于仓储、库储之压力,自上而下地推动江苏的漕粮海运,海运作为财政困境下的筹款方策而出台。筹办之初,户部将浮费转化为正项的初衷大致得到实现。咸丰三年以降,由于太平天国战争的影响,海运基本丧失了筹补仓储、库储之机能。另一方面,从河运到海运,漕务最基本的环节——州县一级的收支未能厘清与规范,故以海运革除漕弊之设想难有成效。无论是仓储抑或漕务层面,道咸之际的漕粮海运均末产生实质性的影响。这是由于,户部、督抚关注的只是中央与地方之间漕粮收入的分配格局,他们无意从最基本的环节入手,改革漕粮制度。
简介:丘濬在其重要著作《大学衍义补》中提出了一套较为成熟的“海运构想”,表面上从运输漕粮的经济角度出发,力主恢复“河海并运”,以海运来补充河运之不足,实质则为基于国家战略层面的设计。对于已停罢海运多年的明朝来说,这种表面谨慎的提法已然是一种突破。随着《大学衍义补》在朝野产生巨大影响,此构想也成为此后朝廷“海运之议”的重要依据,为“海运”提供理论依据和技术支持,体现了明代“四书学”中的“经世致用”精神。然而“海运构想”终未实现,失败原因颇为复杂,既有弘治朝政治环境与现实需要之制约,又有国家决策中各集团利益博弈之扰动,且在义理上的弱点与技术条件上的不足也多为反对者所诟病,而究其根本则为明代国家发展重心之限制。
简介:国营贸易制度在各国的对外贸易管理制度中是常见的做法,其实质是国家对特定商品进出口的贸易权控制措施。但是该制度一旦被滥用,对正常的国际贸易会造成严重扭曲,阻碍贸易自由化进程。1947年关贸总协定较早地形成了有关国营贸易的规则,并随着GATT/WTO体系的发展日渐完善。相应地,国营贸易制度的自由空间也越变越小,甚至有呼声要求取缔这项制度。本文从自由市场与国家干预关系理论、经济全球化与国家经济主权关系理论、反垄断法豁免理论等多个方面加以深入分析,论证了国营贸易制度的合理性一面,指出该制度对发展中国家的积极意义,并强调了中国在新一轮谈判中对此应持有的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