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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正>刑法第382条和第383条对贪污的构成要件与处罚原则均作了明确规定,刑法第382条第3款还规定:“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这是以国家工作人员为主旨的共同犯罪的规定。也就是说,不具有贪污主体身份的人员与国家工作人员或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相互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但是,如何理解该款的规定,目前刑法理论界众说纷纭,尚未定论,司法实际部门也有待司法解释和理论指导。笔者拟就这方面的问题作一初步探讨。一、贪污的共同犯罪人类型

  • 标签: 贪污罪 共同犯罪人 职务侵占罪 国家工作人员 构成要件 特定身份
  • 简介:在适用携带凶器抢夺以抢劫论处的这一规定时,在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对携带凶器抢夺的犯罪处罚,要使携带凶器抢夺行为具有抢劫的本质特征

  • 标签: 抢劫罪条件 抢夺罪转化 条件法律
  • 简介:公务受贿是对职务行为廉洁性和不可收买性的侵害,犯罪成立要件的设计应当体现'吏治从严'的刑事政策取向;商业受贿的处罚根据在于其所对市场自由竞争秩序的侵害,基于刑法对市场经济活动的有限干预原则,在犯罪成立要件的设计上应当体现出相对从宽的原则.中国刑法应当改变在公务受贿上的'吏治从宽'政策,借鉴国外及国际公约的立法例,缩小商业受贿的犯罪圈.

  • 标签: 公务受贿罪 商业受贿罪 刑事可罚性
  • 简介:普通侵占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数额较大的财物非法占为已有的行为。其构成要件包括:(1)犯罪客体是他人的财产所有权;(2)犯罪客观方面是将已经持有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已有并且数额较大;(3)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须年满十六周岁;(4)犯罪主观方面是故意,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犯罪目的。关于本,目前有许多问题不明确或存在较大的争论,实践中各司法机关办案的标准和认识不统一。鉴此,兹就其中的重点问题探究如下。

  • 标签: 普通侵占罪 非法占有他人财物 数额较大 行为人 犯罪对象 犯罪目的
  • 简介:目前,"性贿赂"行为伴随财物犯罪而普遍存在,其社会危害性极其严重.鉴于"性贿赂"的特殊性和司法实践的不可操作性,"性贿赂"还不宜纳入刑法范畴.对这一问题,我们应当理性地去看待,不能盲目的把一个本应由道德调整的社会行为让法律过度介入,否则将有悖于现代法治的原则.

  • 标签: 贿赂罪 质疑
  • 简介:四川省文物考古队在2000年底对三星堆遗址“内城”,进行了较大规模的田野考古发掘。中央电视台将发掘工作作了采访和播放,许多媒体竞相报导,其中有一句报导词值得注意,就是三星堆文化越是研究,疑团越多。如果排一下队,至少有以下几个问题,至今还难以回答。

  • 标签: 三星堆文化 文物考古 三星堆遗址 发掘工作 内城 田野考古
  • 简介:<正>《中国历史地图集》第五册《陇右道西部图》对安西都护府的置废迁治有所标志,以其首次从西州迁治到龟兹是在公元658年,即唐高宗显庆三年。这与史籍所载未尽一致。安西都护府首次在西域设置,据《元和郡县图志》卷四○《陇右道西部》及两《唐书·地理志》载在贞观十四年(640),治西州交河城。贞观十

  • 标签: 安西都护 都护府 《元和郡县图志》 中国历史地图集 府治 交河城
  • 简介:学起于思,思源于。作为一名数学教师,必须具有挖掘并把握教材中的智力因素和善于捕捉学生思维活动的意向并加以引导的能力.充分应用疑问为发展学生智力服务。所谓设。是教师有意识地将“”设在学生学习新旧知识的矛盾冲突之中,着意把一些数学知识蒙上一层神秘的色彩,让学生在“”中生“奇”。“”中生“趣”,从而达到诱发学生学习兴趣的目的,也使一堂课波澜起伏,跌宕有致。以下我结合自己的教学实践,谈谈对高中数学的设教学的一些体会:

  • 标签: 教学实践 高中数学 设疑 学生智力 数学教师 数学知识
  • 简介:去年冬,仔细读了史延庭先生编著的《国语》,感到多处标点值得推敲,便随手作记,写成数十条。因为不敢断言自己的看法就一定正确,所以只敢名之为误。为便于查考,下面分三类按页码先后顺序排列。(一)P24:王德狄人。将以其女为后。富辰谏曰:'不可.……'案:在'人'后宜标逗号,使两句变成一个因果复句,再跟'富辰谏曰……'形成一个因果关系的句段,这样一环套一环,句子内部和句子外部的关系和层次就十分清楚了。

  • 标签: 《国语》 因果关系 句子内部 富辰 因果复句 顺序排列
  • 简介:此篇为原书卷四第二篇,原题《敏中断无赃》。《四库全书总目提要》称:“今本四卷,后人所分也。”按:原书撰者和凝为五代时人,卒于后周显德二年(公元955年);续撰者凝子和蠓,卒于宋太宗至道元年(公元992年),成书时间则早在雍熙年初,亦即公元984年。据杨奉琨先生查考,卷四所辑十三篇所涉及的人和事,都出于984年后。而

  • 标签: 无罪推定 贞观政要 《四库全书总目提要》 贞观之治 注译 疑狱
  • 简介:导探题库是教师从学生现有的知识、生活、生产实际出发,根据课程知识点和教学目标,提出与新课有密切联系,富有针对性、启发性、有层次的问题,激发学生生疑.创设探究意境,导出探究内容,使学生明确探研方向,激发学习动机,为下一环节的感知探究做好心理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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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国史”是唐代官修本朝史的统称,其概念有广、狭二义。狭义的国史仅指纪传体国史;而广义的唐国史则包括纪传体国史和逐朝编纂的皇帝实录,如宰相“监修国史”的职衔,用的就是广义——这两种本朝史都是由史馆史官完成的。本文论述的对象是广义的唐国史。

  • 标签: 《新唐书·艺文志》 唐朝 中国 历史古籍 著录原则
  • 简介:非法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指违反国家税收征管法规和发票管理制度,以支付一定价款的方式取得他人提供的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而销赃,是指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赃特而予以收购和代为销售的行为。

  • 标签: 增值税专用发票 购买 发票管理制度 定价 收购 销售
  • 简介:《刑法》第一百五十八条和第一百五十九条分别规定了虚报注册资本和虚假出资、抽逃出资。在司法实践中,两的客观表现形式极为相似,在办案当中不易区别,容易混淆。为在今后的办案中能正确区分虚报注册资本和虚假出资、抽逃出资,准确定性,笔者联系自身在办案实践中的一些体会,浅析两之间的联系和区别,与大家共同探讨《刑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的是虚报注册资本:申请公司登记使用虚假证明文件或采取其他欺诈手段虚报注册资本,欺骗公司登记主管部门,取得公司登记。虚报注册资本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单处虚报注册资本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

  • 标签: 虚报注册资本罪 虚假出资罪 抽逍出资罪
  • 简介:新类型诈骗与传统型诈骗的区别是理论上、实践上亟待解决的问题。这两类诈骗具有诈骗犯罪的共性,同时各有其内在特征。论文着重从犯罪的主观方面、主体方面和定罪处罚方式三个方面对它们进行了比较研究。

  • 标签: 刑法 诈骗罪 比较研究 犯罪类型 犯罪主体
  • 简介:[案情]被告人曹旭光在担任上海市浦东新区税务局稽查大队四中队税务稽查员期间,于1997年11月在查处上海和力建材有限公司偷逃国税过程中,以不予查处此事为条件,向该公司索要金额为人民币163400元的支票一张,并由曹解入法定代表人为张益强,但实际由被告人控制的上海顺天物资公司的帐户。此外,被告人曹旭光以支付回扣的方式,用支票支付和力公司的经办人金德华回扣16000元。嗣后,被告人曹旭光按事先与和力公司的约定,隐藏了该公司偷逃国税的举报材料,对该公司偷逃国税的行为不予查处,致使不征应征税款人民币37996497元。本案争论的焦点是被告人曹旭光利用职务便利,索取贿赂并不征应

  • 标签: 受贿罪 徇私舞弊不征税款罪 数罪并罚 案例分析
  • 简介:行贿犯罪作为社会腐败的一大恶源,正被人们所认识和重视。对其应坚持打击为主,预防为重的原则。行贿的惩治和预防应从其刑事立法始然。其立法机理,表现于符合对向犯的单向对合关系;其立法缺陷表现为一般行贿中“不正当利益”法律用语的含糊,包括外延和内涵的模糊性;其立法完善应从“财物”法律范围的扩大、增设“感情投资型”行贿行为两个方面人手,以期符合罪刑法定原则的要求,加大对行贿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

  • 标签: 行贿罪 行贿犯罪 法律范围 罪行 立法 惩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