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长期投资方案有效使用年限的下限,也称可回收年限的下限,它指长期投资方案回收全部投资的最短经营期。而投资回收期是指在经营期间内的从项目起点开始的一段能把初始投资回收的时期。这二个概念是有区别的,不能混为一谈。有效使用年限的下限是长期投资方案寿命的终点,之后没有再获利的可能;投资回收期不是长期投资方案寿命的终点,之后可以继续有投资的回报。以下举例说明二者计算的不同。例:某企业为生产甲新产品拟投资购置设备A。设备A买价7万元,预计可使用六年,六年后残值为1万元,每年发生销售收入3万元,付现成本1万元。贴现率10%。
简介:本文在考察美、英等国中小企业融资结构的基础上,对我国民营中小企业融资增长周期和融资结构的一般特征进行了描述。就单个民营中小企业而言,其融资来源由于受具体社会经济条件的制约可能会表现出较大的差异性,但是,作为一个经济群体,民营中小企业的经济特征恰好表现在其弱势性上,这一特征是由其社会经济地位所决定的。作为弱势经济群体,民营中小企业在走向成熟之前其融资特征始终以内源融资和间接融资为主,这不仅取决于一定的融资环境,更取决于内源融资和间接融资的比较成本优势以及这些企业自身的信用能力和风险偏好。无论在市场经济发达国家,还是在转型过程中的欠发达国家,这种现象都是比较普遍的。
简介:<正>一、美国权益融资的法律规范英美法系国家的法律制度的主要特征是判例性,但在美国,其证券立法上却采取成文法,主要有《1933年证券法》和《1934年证券交易法》、各州的"蓝天法"及自律性规则,由此构成了相对完善的证券法体系。在权益融资的金融工具上,美国法律确认了多种金融工具,美国公司在进行权益融资时,股票、权益证书、认购权或期权等都是合法、实用的工具。法律同时赋予美国公司对融资工具有较大的设计自主权。如美国《标准公司法》第15条规定:"每个公司应有权设计和发行该公司章程所设定的股份数量。该股票可分成一个或数个类别。任何或每一个上述类别可由具有票面值或无票面值的股份组成,并具有公司章程应设定的类称,优先权、限制及相对权利。公司章程可在与本法令不相抵触的范围内限制或取消